广州市海珠区东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36安置地块配套人居环境提升工程(赤岗段、江海北段、江海南段、南洲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9-440105-04-01-271455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市海珠区东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海珠区东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36安置地块配套人居环境提升工程(赤岗段、江海北段、江海南段、南洲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标段名称 | 广州市海珠区东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36安置地块配套人居环境提升工程(赤岗段、江海北段、江海南段、南洲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海珠区 | ||
| 资金来源 | 城中村专项借款和自筹资金等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自筹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本项目实行合并招标,各地段项目概况详见下文:(1)赤岗段:项目总用地面积约9658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D36地块的场地生态复绿、硬质广场、内部园路、停车场等相关配套工程、装置部品工程,具体以政府部门批复为准。建安工程费约31,007,300.00元。(2)江海北段:项目总用地面积约8516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D36地块的场地生态复绿、硬质广场、内部园路、停车场及运动场等相关配套工程、装置部品工程,具体以政府部门批复为准。建安工程费约33,894,300.00元。(3)江海南段:项目总用地面积约9810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D36地块的场地生态复绿、硬质广场、内部园路、停车场及运动场等相关配套工程、装置部品工程,具体以规划部门批复为准。建安工程费约35,658,000.00元。(4)南洲段:项目总用地面积约8734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D36地块的场地生态复绿、硬质广场、内部园路等相关配套工程、装置部品工程,具体以政府部门批复为准。建安工程费约29,648,600.00元。 | ||
| 招标内容 | 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1个标段,工程内容主要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包含南洲段、赤岗段、江海北段、江海南段四个地段,各地段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南洲段、赤岗段、江海北段、江海南段),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各阶段报批报建、全过程协调配合、验收备案、资料归档移交、质保期服务等全部工作:(1)勘察部分:负责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地下综合管线勘察(赤岗段、江海北段、江海南段、南洲段,各地段的总长度20km以下)等工作。按相关要求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水电,资料归档及管线成果入库,包配合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包验收以及其他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2)设计部分:负责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全过程全专业设计工作,包括: ①所有园林、绿化、水电等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②负责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并按业主要求准备汇报材料。③配合项目竣工图编制、签审工作。(3)施工部分:按照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①公共空间建设工程,包括:土方调整工程、石材铺地等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外水外电外气接入、室外管网工程、海绵城市、树木保护专章编制等;②办理施工阶段各项行政部门开工前置手续直至领取施工许可证,包括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缴交劳动保证金手续(若有)、施工合同备案手续、施工许可手续、树木保护专章等,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③组织竣工验收及办理备案手续,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各项专业验收及涉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手续及证明,按要求编制竣工图、整理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并办理移交《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等,直至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④负责施工管理配合服务,对由发包人另行发包的其他工程无条件(无总包管理配合费)提供配合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检测等提供场地和使用临时设施的配合工作。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4)配合发包人办理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有)等规划报批、各专业报建、施工图报建、竣工图备案等各专项报批报建和验收工作。(5)限额设计:根据发包人、设计任务书、技术需求书等要求进行限额设计。(6)除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包含设计变更)等工作,保证设计服务满足施工进度要求。(7)承包人在征得发包人同意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将专业部分分包给具备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并签订分包合同的,不免除承包人对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所负的质量责任。(8)其他工作:配合项目竣工图编制、签审等工作。具体以发包人要求和合同约定为准。 | ||
| 工期(交货期) | 本项目为合并招标,各地段的计划总工期按以下要求:暂定为40个日历天(含施工图设计工期)。最终的进度计划按合同约定履行审批手续后实施,具体施工开工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具体内容及关键节点工期要求详见合同条款约定。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2437.480386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勘察资质(若为联合体,指承担勘察任务方):满足以下①、②任意一种资质情况: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2)设计资质(若为联合体,指承担设计任务方):满足以下①、②任意一种资质情况: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3)施工资质(若为联合体,指承担施工任务方):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注:①勘察、设计方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执行。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确定。③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参与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作为设计方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3.项目负责人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应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相关专业(设计类) 中 级(或以上)工程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注:香港专业人士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确定。(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相关专业 高 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4)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由负责设计义务的联合体成员派出;施工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主办方派出。4.投标人业绩要求(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承担设计任一方)自 2024 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工程总承包(设计部分)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设计业绩是指 合同金额为25万元(或以上)的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工程总承包(设计部分)业绩。注: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材料)、设计合同关键页(包括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金额、签订合同的盖章页等)、初步设计审查批文或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承担施工任一方)自 2024 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合同金额为1700万元(或以上) 的风景园林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注:①业绩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②类似工程业绩指标按照《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明确广州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穗林业园林规字〔2022〕4号)执行。③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跨度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④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5.专职安全员(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人员由联合体主办方派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注:4个地段须分别配置专职安全员,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重复兼任。6.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均为本企业(或联合体主办方)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且不得兼任专职安全员。7.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8.投标人信用情况(1)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2)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详见附件一)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以 施工总负责方 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如施工单位多于1家,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中应明确施工总负责方,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为施工总负责方正式员工)。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在资格审查及评标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0.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注:上述投标人资格条件2-6项(除设计业绩)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登记的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中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项目负责人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应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2)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相关专业 高 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由负责设计义务的联合体成员派出;施工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主办方派出。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4.投标人业绩要求(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承担设计任一方)自 2024 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工程总承包(设计部分)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设计业绩是指 合同金额为25万元(或以上)的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工程总承包(设计部分)业绩。注: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材料)、设计合同关键页(包括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金额、签订合同的盖章页等)、初步设计审查批文或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承担施工任一方)自 2024 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合同金额为1700万元(或以上) 的风景园林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注:①业绩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②类似工程业绩指标按照《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明确广州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穗林业园林规字〔2022〕4号)执行。③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跨度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④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 |||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链接])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10-28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11-17 09:0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11-17 09:0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6-11-17 09:00:00 | 开标地点 | 第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链接]) | ||
| 招标人 | 广州新中轴海珠片区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19号前座自编1001房号(仅限办公) |
| 招标人联系人 | 吴工 | 联系电话 | 020-31716865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101号(园区)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余乐、廖声惠 | 联系电话 | 17875039025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89885682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登录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 ||
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详情见操作手册(点击下载),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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