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第一轮(第八期)平阳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住宅物业保修金竞争性存放服务银行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 CPCG25050606
三、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2日
四、更正理由:
五、更正事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 11、该项目若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性调整等情况,招标人有权终止项目。(合同未签订的,合同不予签订;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合同已经履行,终止履约。招标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考虑投标、应标风险。) | 11、该项目若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性调整等情况,招标人有权终止项目。(合同未签订的,合同不予签订;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合同已经履行,已履行部分继续有效,未履行部分终止履行。招标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考虑投标、应标风险。) |
2 |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 4.4投标报价报出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 4.4投标报价报出后,在开标期间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
3 |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 5、招标代理服务费5.1每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5000元人民币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 5、招标代理服务费5.1每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2000元人民币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
4 |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 3.经招标确定,甲方资金在乙方以存单形式存放,三年期(暂定)定期存款 万元,定期存款年利率 %。存放银行即为中标银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变更。 | 3.经招标确定,甲方资金在乙方以存单形式存放,三年期(暂定)定期存款 万元,定期存款年利率 %。如遇国家政策引起相关利率变动,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
5 | 第七部分 评标办法 | 纳税贡献 根据各投标银行2024年纳税总额排名进行评分。第一名得满分7.5分,其余投标银行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5分。(需投标银行提供2023年度纳税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 纳税贡献 根据各投标银行2024年纳税总额排名进行评分。第一名得满分7.5分,其余投标银行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5分。(需投标银行提供2024年度纳税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
6 |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2025年5月20日 09:30 | 2025年5月22日 09:30 |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川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13958932626
传真:/
2、招标人名称: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0577-63712312
传真:/
地址:平阳县人民路375号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