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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排水达标区改造工程(2025年度)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扬州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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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排水达标区改造工程(2025年度)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GYFFJSZ2024060005
工程名称
高邮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排水达标区改造工程(2024-2025年度)
招标人名称
高邮市海潮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汇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高邮市行政审批局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工程地点
高邮市盐河-万斤路-文游路-大寨河北路-蝶园路-闸北路-新闸南路合围区域
工程规模
2024年度项目实施约2.23km2,2025年度实施约3.54km2。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GYFFJSZ2024060005002高邮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排水达标区改造工程(2025年度)EPC总承包公开招标45002025-08-15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公告发布日期
2025-05-27
投标保证金金额
450000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见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帐号
见招标文件
计划开工时间
2025年08月15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25年11月28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25-05-27
公告结束时间
2025-06-04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邮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排水达标区改造工程(2024-2025年度)已由高邮市行政审批局以邮行审投资发[2024]1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邮市海潮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高邮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排水达标区改造工程(2025年度)EPC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该项目实施位置为武安路-捍海路-南关干渠-京杭大运河-盐河合围区域

2.1.2 工程规模:项目实施位置为武安路-捍海路-南关干渠-京杭大运河-盐河合围区域的3.54km2

2.1.3 合同估算价:4500.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10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8月15日,竣工日期:2025年11月28日

2.1.5

其他: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签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图纸优化,并提交最终设计图纸。

2.2 招标范围:2025 年达标区:对武安路--捍海路--南关干渠--京杭大运河--盐河合围区域进行排水达标建设,在招标人提供的前期资料的基础上完成但不限于工程总平面图、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和报审工作,以及采购、施工、混接点排查、排水管网GIS 数据建立及 CCTV 检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者【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B证】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技术职称】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企业自2022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自 2022 年 01 月 01 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三者有其一即可)。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自 2022 年 01 月 01 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管网工程。如为设计业绩,2000万元以上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设计合同金额,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五、资格审查文件获取
5.1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5年05月27日至2025年06月04日;

5.2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版本;

六、资格审查截至时间
6.1 资格审查登记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2日09时30分。

6.2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5年06月12日09时30分。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审查。各投标单位请于2025年06月12日09时30分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扬州资审合格制,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资审文件第三章。1、评标细则:总分100分。方案设计文件:35分,项日管理组织方案:6分,工程总承包报价:55分,项目管理机构:3分,工程业绩:1分;2、定标因素包括:企业信誉及实力,拟派团队履约能力,设计契合程度,企业业绩,项目经理答辩等。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gyfzx/index.html)上发布。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450000.0元人民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栏附件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邮市海潮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汇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高邮市捍海路与通湖东路交汇处东北角
地址:高邮市金拇指广场A栋301
邮编:
邮编:
联系人:唐捷
联系人:张芳
电话:17715831690
电话:1875255371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十一、备注
备注:1、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办法及定标办法详见公告附件。2、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3、投标人已完成“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版本”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4、投标人已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5、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标活动:http://223.113.107.9:9006/TPBidder/memberLogin?type=tbr5,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514-82087167。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ggzyjyzx/jyxd/lm_list.shtml)下载。6、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2025年02月01日至2025年04月30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公告正文中要求的保险期限与该条不一致的以该条要求的为准。7、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详见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8、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2025年05月27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高邮市捍海路与通湖东路交汇处东北角
联系人
唐捷
传真
电话
17715831690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高邮市金拇指广场A栋301
联系人
张芳
传真
电话
18752553711
邮编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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