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6-G3-003115-CGZX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7-2029年度广西中医药大学保洁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分标2 :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保洁管理服务采购需求一、仙葫校区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概况 | (一)服务管理承包区域仙葫校区规划蓝图内所有已经启用的道路路面(包括绿化带、草坪、浅沟等)及其它公共场所(宣传栏、垃圾桶、路灯灯杆、路牌及其它公共设施);教学楼(含附属楼)及所有教室的室内外卫生;院系实验楼公共部分;21栋(1、2、5、6、7、8、9、10、11、13、14、15、16、17、18、19、20、21、22、23栋、研究生综合楼)学生宿舍走廊、楼梯、墙面、天面、架空层等公共部分;晨钟幕鼓楼、体育馆、图书馆、广西中医药博物馆、科学实验中心楼群、壮瑶医学楼、中药壮瑶药创新药物实验实训中心、学术报告厅、东盟传统医药文化交流中心、运动场、大学生活动中心、大学生创业中心、自诚楼(教师发展中心等)、合德楼(包括5楼校领导办公室室内卫生)、后勤综合楼、东北门楼群公共区域、游泳馆、教职工活动中心、地下停车场、宣传栏等建筑及其他公共设施;校内道路及绿化带面积约13084㎡,绿化面积约248627㎡,室内面积共约373544㎡;我校租赁仙葫校区教职工住宅小区 41 套住房改造为学生宿舍,需提供学生入住前清洁、学生搬出后保洁清理服务。校园内所有建筑天面、天沟的保洁;校园内所有地面明沟的保洁(包括有盖、无盖的明沟);学校校门外10米以内范围;学生食堂外周边场所,规划蓝图内已交付使用建筑物的公共走廊、楼梯、天面、墙面、卫生间的清洁卫生;毕业生离校后或新生入学的学生宿舍内卫生(包括家具的整齐摆放)及两校区学生搬迁转移的宿舍室内卫生;校园内大型活动场所及会议室室内保洁。 | (一)服务管理承包区域(1)仙葫校区规划蓝图内所有已经启用的道路路面(包括绿化带、草坪、浅沟等)及其它公共场所(宣传栏、垃圾桶、路灯灯杆、路牌及其它公共设施);教学楼(含附属楼)及所有教室的室内外卫生;院系实验楼公共部分;21栋(1、2、5、6、7、8、9、10、11、13、14、15、16、17、18、19、20、21、22、23栋、研究生综合楼)学生宿舍走廊、楼梯、墙面、天面、架空层等公共部分;晨钟幕鼓楼、体育馆、图书馆、广西中医药博物馆、科学实验中心楼群、壮瑶医学楼、中药壮瑶药创新药物实验实训中心、学术报告厅、东盟传统医药文化交流中心、运动场、大学生活动中心、大学生创业中心、自诚楼(教师发展中心等)、合德楼(包括5楼校领导办公室室内卫生)、后勤综合楼、东北门楼群公共区域、游泳馆、教职工活动中心、地下停车场、宣传栏等建筑及其他公共设施;校内道路及绿化带面积约13084㎡,绿化面积约248627㎡,室内面积共约373544㎡;我校租赁仙葫校区教职工住宅小区 41 套住房改造为学生宿舍,需提供学生入住前清洁、学生搬出后保洁清理服务。校园内所有建筑天面、天沟的保洁;校园内所有地面明沟的保洁(包括有盖、无盖的明沟);学校校门外10米以内范围;学生食堂外周边场所,规划蓝图内已交付使用建筑物的公共走廊、楼梯、天面、墙面、卫生间的清洁卫生;毕业生离校后或新生入学的学生宿舍内卫生(包括家具的整齐摆放)及两校区学生搬迁转移的宿舍室内卫生;校园内大型活动场所及会议室室内保洁。(2)包含计划2027年9月投入使用的仙葫校区26#、27#、28#、29#四栋新建学生宿舍,其中26#、27#、28#楼为6层建筑,29#楼为8层建筑,合计宿舍549间;项目建筑总面积26866.28㎡,含地上建筑面积23307.99㎡、地下建筑面积3558.29㎡。根据工程建设安排,上述楼栋建设场地于2027年1月至9月实施围挡封闭施工,围挡施工面积约9000㎡,场地施工期间不纳入保洁范围。 |
| 2 | 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分标2 :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保洁管理服务采购需求 二、服务要求(六)保洁人员配备 | 人员配备标准:采用项目包干制,设最低人数投入标准,仙葫校区投入人数不应少于63人,乙方按甲方实际工作量,自行配备相关人员,按合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在乙方工作质量不达标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增加保洁人员数量以达到合同约定的工作效果。合同履约期内,乙方如需新增设备(含人工智能设备),须提前取得甲方后勤基建处书面同意。新增设备投入使用后,依据设备可替代工作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合理调减在岗人员。人员调整须经甲方后勤基建处和乙方共同确认,乙方不得未经许可擅自缩减人员。 | 人员配备标准:采用项目包干制,设最低人数投入标准,仙葫校区投入人数不应少于64人,乙方按甲方实际工作量,自行配备相关人员,按合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在乙方工作质量不达标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增加保洁人员数量以达到合同约定的工作效果。合同履约期内,乙方如需新增设备(含人工智能设备),须提前取得甲方后勤基建处书面同意。新增设备投入使用后,依据设备可替代工作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合理调减在岗人员。人员调整须经甲方后勤基建处和乙方共同确认,乙方不得未经许可擅自缩减人员。 |
| 3 | 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分标2 | 无 | 新增:广西中医药大学校园保洁物业管理服务考核标准对照表(详见附件) |
| 4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29日 10:00(北京时间) | 2026年11月9日 10:00(北京时间) |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余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中医药大学
地 址:广西南宁市五合大道13号
联系方式:秦燕,0771-47339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星湖路22号
联系方式:0771-860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梦诗
电 话:0771-860043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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