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东津新区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及配套设备参数表进行修改澄清,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投标报价“评分标准”中:
1、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
2、评标价(Q)的确定办法:如果有效投标大于五家时(不含五家),评标价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如果有效投标小于五家(含五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价。
3、投标报价(60分)
(1)投标报价低于评标价的,每低于1%扣0.15分;该项记分公式为:K=60-[(Q-q)/Q]×100×0.015(O≤K≤60)。
(2)投标报价高于评标价的,每高于1%扣0.1分;该项记分公式为:
K=60+[(Q-q)/Q]×100×0.1(O≤K≤60)。
以上公式中:q--投标报价 Q--评标价 K--报价得分;
现修改为:
1、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
2、评标价(Q)的确定办法:如果有效投标大于五家时(不含五家),评标价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 如果有效投标小于五家(含五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价。
3、投标报价(60分)
(1)投标报价低于评标价的,每低于1%扣0.1分;该项记分公式为:K=60-[(Q-q)/Q]×100×0.1(O≤K≤60)。
(2)投标报价高于评标价的,每高于1%扣0.15分;该项记分公式为:
K=60+[(Q-q)/Q]×100×0.15(O≤K≤60)。
以上公式中:q--投标报价 Q--评标价 K--报价得分
二、因建设工程造价编制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关于新能源车厢可卸式拉臂钩车项目特征描述(功能需求)与审计部门审定的结果不一致,现将其功能需求修正如下:
1.外形尺寸(长*宽*高):≤9780*2550*3260mm;(提供工信部公告页面证明材料)
2.总质量:≥31000kg;(提供工信部公告页面证明材料)
3.整备质量:≤ 16100kg;(提供工信部公告页面证明材料)
4.额定载质量:≥ 14800kg;
5.车辆前悬不小于 1480mm,后悬不小于1000mm;前、后悬尺寸满足上装勾臂机构布置安装、整车行驶及箱体装卸作业要求;参数以工信部机动车整车公告数据作为验收依据;(提供工信部公告页面证明材料)
6.外导入宽度:1050-1080mm;
7.液压系统压力:≥30Mpa;
8.钩心高度:1570mm;
9.额定提升能力:≥20t;
10.燃料种类:纯电动;
11.不含箱,含购置税、保险(第三者责任险不小于 300 万)、上牌、运费及增值税发票费用(新能源免增值税)等车辆可上路行驶前所有费用。燃油类型及排放阶段:纯电动。整车质保一年,三电质保六年。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6年11月17日8时30分。
除本澄清通知已明确修改、补充的内容外,其他要求继续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本澄清通知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通知为准。
招标人: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中心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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