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602]PC[CS]2026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漳州市人民医院病房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供配电工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一点→第3、4、5、6点修改如下:
3.报价要求
3.1本项目招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2,092,203.00元,本项目为整体采购,供应商必须就本项目范围内所有项目进行报价响应。供应商须在首次响应文件中对工程量清单作出逐项、完整的报价且不得修改工程量清单内容。未对工程量清单作出报价或修改工程量清单的均视为无效报价。最后磋商报价时各供应商只须报最终总报价,供应商成交后,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其首次响应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的基础上,参照其最终总报价与首次报价的下浮比例,调整其最终成交的各项目的综合单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不得下浮调整;暂列金额、暂估价按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执行)。
3.2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合同方式。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工程费、措施项目费、规费、人工费、保险、税金及其他可能发生的一切正常费用)均包含在报价总价中。供应商成交后,施工期间各类生产要素的市场风险及政策性调整均已计入报价中。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成交以后的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采购人不再增加费用,因采购人或设计变更除外。变更范围包括:①实际现场与图纸有重大出入,经原测量单位重新复测,并经采购人及监理工程师核实的;②经采购人与设计单位共同确认的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联系单;③经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确认的工程经济签证;④甩项项目,成交供应商未完成工程的部分内容,经采购人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不需要完成的,相应核减合同价款,如发生甩项,采购人不予成交供应商任何经济补偿。工程须签证事项应在该项目发生完成后的7天内送办签证手续,逾期办理无效。
3.3供应商须根据《工程量清单》进行详细报价。供应商填报的不可竞争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须按现行计价规范执行,暂列金额须与采购文件给定预算金额保持一致,不得修改;如擅自修改,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应自行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进行实地踏勘的,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因采购人或设计变更除外),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款项或索赔的要求。
5.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种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并计入单价。不可竞争费用应严格执行有关费用标准,不得降低标准进行竞标。
6.工程量清单若有涉及货物的,响应文件中须体现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否则视为默认按采购人要求的货物品牌、型号、规格、数量进行供货。供应商不得任意增减或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或数量(包括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已列出详细数量的措施项目)。
注:以上为本项目总体概况及要求,供应商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即视为已确认并认可上述项目概况及相关条款,无须在响应表中响应。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漳州市人民医院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41号
联系方式:0596-70903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78号6层
联系方式:0596-29131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贞
电话:0596-2913128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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