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CQ2025122400009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韶关市工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地 址 | 韶关市浈江区南郊三公里金沙小区梨园楼二层西面 | |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 出租资产概括 | 物业位于韶关市浈江区韶南大道北98号(南郊三公里原水果批发市场),土地面积约24806平方米,建筑物面积约16047.23平方米(面积以实际交付现状为准),物业按现状出租。 |
计算租金面积 | 土地面积约24806平方米,建筑物面积约16047.23平方米(面积以实际交付现状为准) | |
出租用途 | 商业(该物业不得用于水果批发类市场经营,可用于包括而不限于用作商铺、办公、仓库、冷链、市场、医药医疗、康养等投资项目。) | |
出租期限 | 不超过15年,承租方在租赁期前6年内完成不同的累计投资额,可获得不同的租赁期限(5年、8年、10年和15年)。 | |
免租期限 | 根据不同的租赁期限,承租方可享受相应的免租装饰装修期。具体为: 1.租赁期5年,则免租装饰装修期90天,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租赁期8年或10年,新增免租装饰装修期90天,免租装饰装修期合计为180天,分两期执行(即:仅第二阶段有相应新增90天免租期,无论是否获得第三阶段租期均无新增的免租期)。第一期为签约后第1年的前90天;第二期为租期满4年的次日起90天。 3.租赁期15年,再新增免租装饰装修期90天,则免租装饰装修期合计270天,分三期执行。第一期为签约后第1年的前90天;第二期为租期满4年的次日起90天;第三期为租期满6年零1个月的次日起90天。 | |
租金挂牌价格(人民币) | 127,400元/月 (根据不同的租赁期限,相应的租金增幅如下: 1.租赁期5年不设租金增幅; 2.租赁期超过5年,租金增幅为每5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增加3%(即按成交价在租赁期内第6年起增加3%,第11年起租金在第10年租金基础上再次增加3%)。) | |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 部分物业临时租赁(临时租赁面积合计约200㎡,2025年12月31日到期) | |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 否 | |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 否 | |
交易方式的确定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按挂牌价与该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挂牌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挂牌期满,如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
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或公司,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万元。 2.无不良信用记录。(意向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图,意向承租方应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查询截图。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s://***/%EF%BC%8C%E4%BF%A1%E7%94%A8%E4%B8%AD%E5%9B%BD%E7%BD%91%E5%9D%80https://www.creditchina.gov.cn/%EF%BC%89%3C/p%3E%3Cp%3E | |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告;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经营者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法人(或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6.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7.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8.意向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图,意向承租方应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查询截图。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s://***/%EF%BC%8C%E4%BF%A1%E7%94%A8%E4%B8%AD%E5%9B%BD%E7%BD%91%E5%9D%80https://www.creditchina.gov.cn/%E3%80%82%3C/p%3E%3Cp%3E | |
履约条件 | 1.按时交纳租金、履约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2.负责资产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3.资产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二次消防验收、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4.租赁期间,因承租方使用租赁物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含水电公摊的费用)、治安费、卫生(清洁)费、物业管理费,以及因承租方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应交税费均由承租方负责; 5.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须按合同首年月租金标准的4倍补齐履约保证金差额,及交纳10万元的水电押金(若用水用电量大等特殊情况下需视物业的使用情况再确定水电押金金额,但水电押金最少不能少于10万元,且合同期间履约保证金及水电押金不能抵扣应缴的费用); 6.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7.租赁期间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物业全部或部分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物业。 | |
特别事项说明 | 1.承租方在租赁期前6年内完成不同的投资额,可获得不同的租赁期限。具体为: (1)第一阶段: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内,承租方累计投资额小于人民币300万元,则租赁期限为5年; (2)第二阶段:自合同生效之日起4年内,累计投资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300万元且小于人民币600万元,则租赁期限为8年; (3)第三阶段: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年内,累计投资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600万元且小于人民币1000万元,则租赁期限为10年; (4)若承租方在各个阶段均按时完成相应投资额且累计投资额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则租赁期限为15年。 对应的租赁期内,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租赁期满可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2.计入承租方投资额范围的项目及相关要求: (1)计入投资额的项目包括因本物业发生的装修成本、改造成本、增添长期建(构)筑物成本、设施成本、自有设备购置成本、租赁设备费用、广告成本、水电费、保险费、维修费等。 (2)承租方须在各阶段截止日期前,提供相关投资凭证复印件(原件须经出租方核查确认)提交给出租方,且接受出租方现场核对(承租方应当确保投资凭证与现场实物可逐项核对),证明已完成相应的投资。同时,如出租方要求审计评估承租方投资额的,承租方应当无条件配合,审计评估结果可作为认定承租方投资金额的依据。 3.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8:00前办理完毕意向承租手续(含提交报名材料等工作流程)意向承租方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的报名材料、交纳保证金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承租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4.若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 (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深圳联交产权交易所报名阶段、竞价阶段、委托协议及其他书面承诺中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 (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的; (5)在竞价程序中包括意向承租方在内的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 (8)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 5.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资产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资产所在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承租的,视为已对资产查验、知悉并且了解资产瑕疵、充分理解并遵守出租方《 16.租赁合同期满、终止或解除后,租赁物室内装饰、装修及设施无偿归出租方所有。租赁期间,因政府政策、市政建设、城市更新需要收回、征用、拆除或改造租赁物,出租方可单方解除合同,提前60日通知承租方撤场,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责任。在本次租赁合同有效期内,若政府或征拆部门因上述行为给予货币补偿,装修、搬迁和对承租方经营损失作出的补偿归属于承租方所有,其余补偿归出租方所有。 17.承租方应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前往市南郊三公里金沙小区金沙一路梨园楼二层西面(联系电话:8776592、8277200)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招租保证金,且该承租方自有关情况发生之日起5年内不得参加出租方统一管理物业的招租。 18.意向承租方需了解房屋实地情况的,可来电预约到浈江区韶南大道南郊三公里原水果批发市场物业现场进行踏勘和察看。 19.租赁期间租赁物业的修缮责任及其他有关事项以留存在联交所的《物业租赁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范本为准,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20.报价加价幅度为: 1000 元/月或1000 元/月的整数倍。 21.交易保证金处置: (1)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按规定将招租保证金无息全额原路返还相关主体。 (2)承租方的招租保证金自深圳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转为履约保证金,由深圳联交所在收到承租方委托付款通知书及承租方足额缴纳服务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招租保证金无息划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22.该物业产权为韶关市国投资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租赁合同及收取物业租金均是韶关市国投资产开发有限公司。其租赁经营及日常维护管理委托韶关市工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3.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须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 | |
意向承租方 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18:00 | |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 430000元 | |
交纳保证金 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21: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账户 | 户 名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景田支行 | |
开户账号 | 9550880210031900153 |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电话 | 罗小姐0751-8815168 肖小姐18318465706 |
传 真 | 0755-26577562 | |
业务投诉电话 | 0755-836908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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