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次遴选《海南自贸港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白皮书(2024-2025年)》课题承研机构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委工作计划,现向社会公开第二次遴选《海南自贸港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白皮书(2024-2025年)》课题承研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内容
(一)课题名称及课题类别
课题名称:海南自贸港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白皮书(2024-2025年)。
课题类别:重大课题。
(二)主要内容
科学合理评估2024-2025年海南省区域协调发展水平,从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协同发展、城乡公共服务均衡配置、生态环境联合治理等角度分析我省区域协调发展的现状和问题,梳理区域协调发展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提出加快构建“三极一带一区”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的措施建议。
(三)课题预算
课题费用控制价为40万元。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以上材料请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请出具承诺函、附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四)申报单位应具备相关专业能力。申报单位应对区域协调发展有较深研究,曾承接过区域协调或类似课题研究(请提供委托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申报(请出具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个人投标。
(五)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课题组负责人应组织和指导课题实施全过程,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课题组负责人在海南工作时长原则上不少于研究总时长的20%。课题组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需结构合理,与课题研究内容和要求相适应。课题组应包含至少5名硕士学历或高级职称或相当于处级及以上级别人员,并曾参与过类似课题研究工作(请出具承诺函并附人员职称或用人合同或任职文件,并加盖公章)。
(六)申报单位填写《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研究申请书》,提出课题研究思路内容、方法步骤、进度计划、预期成果、项目报价及参加人员等,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接受多个单位联合申报及承担课题研究。申请书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一式五份报送至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楼8楼855室,请在信封上注明《海南自贸港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白皮书(2024-2025年)》课题申报。
(七)申报截止日期为11月12日(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单位通过邮寄提交申报材料的,请及时电话告知我委联系人。
(八)我委将组织专家各单位课题研究申请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并签订课题委托合同。
(九)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课题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
三、遴选评分标准
详情见附表。
四、其他事项
(一)课题研究时长为3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期间,我委视工作需要听取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二)本次研究课题由我委区域经济处负责,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0898-65399686、15074656907,投诉电话0898-65399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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