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鄂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华容分局在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F%BC%89%E4%BB%A5%E7%BD%91%E4%B8%8A%E6%8C%82%E7%89%8C%E6%96%B9%E5%BC%8F%E5%87%BA%E8%AE%A9%E4%B8%89%E5%AE%97%E5%9C%9F%E5%9C%B0%E7%9A%84%E5%9B%BD%E6%9C%89%E5%BB%BA%E8%AE%BE%E7%94%A8%E5%9C%B0%E4%BD%BF%E7%94%A8%E6%9D%83%E3%80%82%E7%8E%B0%E5%B0%86%E6%9C%89%E5%85%B3%E4%BA%8B%E5%AE%9C%E5%85%AC%E5%91%8A%E5%A6%82%E4%B8%8B%EF%BC%9A%3C/p%3E%3Cp%3E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平方米 年 万元
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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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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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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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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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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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
积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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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
地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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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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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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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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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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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
幅度
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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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大道北侧、振华路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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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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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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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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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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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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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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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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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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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G(2025)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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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团乡郭垱村樊蒲大道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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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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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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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工业/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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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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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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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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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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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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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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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路西侧、华容第一幼儿园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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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5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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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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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零售业为主的商业用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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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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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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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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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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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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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详见规划设计要点原件和绿线图;
二、竞买人按以下要求参与竞买:
1、WG[2025]090-092号地块竞买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公布的“黑名单”涉及的失信人和各级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竞买活动。
2、竞买前请认真阅读《鄂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鄂州市国土资源交易系统竞买人网上操作说明》等文件。
3、竞买人可登录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F%BC%89%E6%9F%A5%E8%AF%A2%E6%88%96%E4%B8%8B%E8%BD%BD%E6%9C%AC%E6%AC%A1%E6%8C%82%E7%89%8C%E5%87%BA%E8%AE%A9%E5%9C%B0%E5%9D%97%E7%9A%84%E8%AF%A6%E7%BB%86%E8%B5%84%E6%96%99%E5%8F%8A%E7%9B%B8%E5%85%B3%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4、竞买申请人取得有效CA数字证书,首次登录交易系统必须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应按系统操作说明填写注册表格,提供真实、有效的注册信息,成为注册用户。注册成功后,注册用户对其提供的信息承担法律责任,并视为同意接受网上挂牌出让相关规定、规则的约束。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鄂州WG(2025)090-091号地块按五证同发审批模式供应,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交地确认书》,分期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延迟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按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鄂州WG(2025)092号地块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交地确认书》,分期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延迟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按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五、鄂州WG(2025) 090-092号地块受让人需按鄂州政发[2016]16号文要求缴纳社保资金。
六、鄂州WG(2025) 090-092号地块竞买人自行组织到地块现场踏勘,竞买申请书一经提交,竞买人即对挂牌公告无异议并认可出让地块为净地。
七、鄂州WG(2025) 090-092号地块需符合《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通知》(鄂政发[2014]24号)、《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等文件及其相关规定。
八、鄂州WG(2025) 090-092号地块付款时限: 成交后一个月内付款50%(含保证金),余款在3个月内全部付清,逾期出让人有权解除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并依法追究竞得人的违约责任。
九、时间要求:
1、鄂州WG(2025) 090-092号地块网上挂牌出让公告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1月11日。
2、鄂州WG(2025) 090-092号地块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17:00 时。
3、鄂州WG(2025) 090-092号地块网上挂牌出让报价时间:2025年11月12日8:30时至2025年11月21日10:00时止。
报价期限截止前5分钟,系统限时竞价,如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按延时竞价规则由系统自动确认是否成交。
十、网上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在3个工作日内持网上下载的准成交确认书,并带有关资料原件到鄂州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接受审查,签订纸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不按时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等税费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出让人可确认其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特殊说明事项:鄂州WG(2025) 090-091号地块主要用于工业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按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行“拿地即开工”,亩均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投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25万元/亩/年,建筑容积率≥1.0≤1.5。竞得人在土地挂牌成交后,需同区政府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
十二、如果在使用网上挂牌出让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困难,请在分清问题类型的同时,与下列有关工作人员联系: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华容分局联系人: 027-60699191 熊萍萍
土地交易业务咨询电话: 0711-3351028
交易平台服务热线:027-60358359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华容分局
二0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