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项目名称:浙江日报宣传服务项目
标的名称:浙江日报宣传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7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省级媒体的政务宣传推广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7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拟在省级媒体进行政务宣传推广,以满足在权威性、主流性、政治性方面具有全省域影响力的媒体平台进行宣传的需求。
《浙江日报》是中共浙江省委机关报,是浙江最具公信力和影响力的主流纸质媒体,发行量常年列全国省级党报前三甲,在浙江省具有唯一性。浙江日报传媒有限公司负责浙江日报的经营工作,该公司是全国省级党报中极具创新力的媒体运营公司,有着丰富的省级媒体资源和推广的经验,能有效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旗下潮新闻客户端更是将浙江新闻、天目新闻、小时新闻三大移动客户端融为一体,集聚全省范围的新闻资源,构建成为省市县一体化全媒体传播大平台。鉴于上述情况,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四、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三)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承接主体处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建议向浙江日报传媒有限公司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日报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体育场路178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4月25日至2025年05月0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联 系 人:金耀东
联系电话:0575-88719895
传 真:/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27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绍兴市财政局
联 系 人:沈灿
监管部门电话:0575-85209806
传 真: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论证材料.pdf(299.9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