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外国专家局)机关 科技重大专项与工程、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评审 (项目编号:GXZC-2025-008)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3日发布来源: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外国专家局)机关 项目概况 科技重大专项与工程、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评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西青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1门2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3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5-008 项目名称:科技重大专项与工程、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评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万元 最高限价:7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查询时间为开标过程中)“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2023年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3日到2025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1门201 方式:获取磋商文件于每日9:0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期内),以上资料需加盖公司公章。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3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1门201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03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1门2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外国专家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16号 联系方式:022-583267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国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1门201 联系方式:022-60526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双斌 电 话:022-60526591 天津市国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