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对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实施与管理专题研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磋商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实施与管理专题研究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DXSH-2025041
3、项目预算:497000元
4、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5、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接受 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5.1联合体投标人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分工和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5.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3联合体双方均应提供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请于2025年05月13日至2025年05月20日每日上午8:30到12:00,下午14:00到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湘潭市高新区芙蓉路66号金侨尚东区4单元1704006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人身份证明、投标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获取磋商文件。
2、任何未按上述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开标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五、磋商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湘潭市雨湖区北二环中路6号
电话:0731-55558762
联系人:刘凯乐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高新区芙蓉路66号金侨尚东区4单元1704006号
电话:0731-58390160
联系人:陈丽娟、沈琼湘
六、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的金额为:无;
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本项目投标截止之前,投标单位应从投标单位账户拨付投标保证金至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退还时将以“保证金凭证”为依据进行退还。
保证金汇至: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湘潭市书院路支行
银 行帐 号:592473005625
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
1、开标现场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查验磋商保证金情况,各供应商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
2、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