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就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磁县分公司漳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管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钢材)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道路工程(共涉及7条道路,其中新建创新街、双新街、鑫泰街,改建富民路、富强路、富裕路、磁西公路)、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燃气管网12305米、热力管网11421米、雨水管网24504米、污水管网23717米、供水管网24603米、电力管网24061米、通信管网23966米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
1.2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6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5其它要求: ①询价响应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或询价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询价,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询价,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询价响应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竞谈。询价响应人需在磁县业主推荐名单中,不在名单中的供应商不能中标。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项目 名称 | 交货地址 | 交货日期 |
1 | 盘螺 | HRB400Φ10 | t | 4 |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磁县分公司漳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管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 |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磁县分公司漳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管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
2 | 螺纹钢 | HRB400Φ12 | t | 16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 ||
3 | 螺纹钢 | HRB400Φ16 | t | 260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 ||
4 | 螺纹钢 | HRB400Φ22 | t | 12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 ||
合计 | 292 | ||||||
3.2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
1 适用范围
本规格书适用于本项目所使用的盘螺HRB400Φ10、螺纹钢HRB400Φ12、螺纹钢HRB400Φ16及螺纹钢HRB400Φ22热轧带肋钢筋(以下简称“钢筋”)的采购、检验与验收。本规格书未尽事宜,需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格书中引用而构成本规格书的必备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格书,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格书。
• GB/T 1499.2-2024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 GB/T 228.1-2021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 GB/T 232-2024 《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方法》
• GB/T 4336-201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常规法)》
3牌号与尺寸偏差
3.1牌号
钢筋牌号为HRB400,屈服强度特征值为400MPa,其化学符号、代号符合GB/T 1499.2-2018的规定。
3.2 尺寸偏差
各规格钢筋的公称直径、公称截面面积、重量偏差及尺寸允许偏差需符合表1规定。
钢筋类型 | 公称直径(mm) | 公称截面面积(mm²) | 重量偏差(%) | 直径允许偏差(mm) |
盘螺 | 10 | 78.5 | ±7 | ±0.4 |
螺纹钢 | 12 | 113.1 | ±7 | ±0.4 |
螺纹钢 | 16 | 201.1 | ±5 | ±0.5 |
螺纹钢 | 22 | 380.1 | ±5 | ±0.6 |
4.化学成分
HRB400钢筋的化学成分(质量分数)应符合表2规定,化学成分分析结果均以熔炼分析为准。
元素 | C | Si | Mn | P | S | V | Nb | Ti |
质量分数(%) | ≤0.25 | 0.15~0.60 | 1.00~1.60 | ≤0.045 | ≤0.045 | 0.020~0.120 | 0.015~0.060 | 0.020~0.200 |
5. 力学性能
钢筋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3规定,试验结果需满足下列要求:屈服强度实测值不小于屈服强度特征值,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小于1.25,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特征值的比值不大于1.30,断后伸长率不小于16%。
牌号 | 屈服强度特征值ReL(MPa) | 抗拉强度Rm(MPa) | 断后伸长率A(%) | 弯曲试验(180°)弯心直径 |
HRB400 | ≥400 | ≥540 | ≥16 | d=3a(a为钢筋公称直径) |
6. 外观质量
6.1 表面质量
钢筋表面应洁净、无损伤、油渍、漆污和铁锈等。不得有裂纹、结疤和折叠。钢筋表面允许有凸块,但不得超过横肋的高度;允许有局部的凹坑、划痕等缺陷,但其深度和高度不得大于所在部位尺寸的允许偏差。
6.2 肋形
螺纹钢的横肋和纵肋应符合GB/T 1499.2-2018的规定,横肋均匀分布于钢筋两侧,纵肋平行于钢筋轴线,肋的高度、间距和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明显的扭曲。盘螺的肋形尺寸同样需符合相应标准规定,无明显畸形。
7. 包装、标志与运输储存
7.1 包装
盘螺采用捆扎包装,每捆重量不宜超过2.5t,捆扎牢固,防止松散;螺纹钢采用捆扎包装,每捆长度应一致,捆扎点数应符合标准要求,直径≤12mm的钢筋每捆至少2个捆扎点,直径>12mm的钢筋每捆至少3个捆扎点。
7.2 标志
每捆钢筋应附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和标牌,标牌上应注明:供方名称或商标、产品名称、牌号、规格、公称重量、炉批号、生产日期和检验员代号等信息。
7.3 运输与储存
钢筋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止锈蚀、污染和变形,避免与尖锐物品碰撞。储存时应放在干燥、通风的仓库或棚内,垫高堆放,远离腐蚀性物质,不同牌号、规格、炉批号的钢筋应分开堆放,做好标识,防止混淆。
(五) 验收要求
1 验收批次
钢筋验收以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炉批号为一检验批次,每批次重量不大于60t。盘螺和螺纹钢应分别按批次进行验收,不足60t的按一个批次处理。
2 验收项目与抽样方法
2.1 外观质量检验
每批次钢筋应进行外观质量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表面缺陷、肋形尺寸等,若发现有不合格品,应加倍抽样检查,若仍有不合格品,则该批次钢筋不合格。
2.2 尺寸偏差检验
从每批次钢筋中随机抽取3根试样,每根试样在不同部位测量3个直径值,计算平均值,同时测量钢筋的重量偏差,重量偏差测量按GB/T 1499.2-2018的规定执行,抽取试样长度不小于1m,且不小于10倍公称直径。
2.3 化学成分分析
每批次钢筋应抽取1个试样进行化学成分分析,采用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GB/T 4336-2016)进行检测,若分析结果不合格,应加倍抽样复查,复查仍不合格则该批次钢筋拒收。
2.4 力学性能试验
从每批次钢筋中随机抽取3根试样,每根试样制备1个拉伸试样和1个弯曲试样,拉伸试验按GB/T 228.1-2021执行,弯曲试验按GB/T 232-2010执行。若有1个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应加倍抽样复查,复查仍有1个及以上结果不符合要求,则该批次钢筋不合格。
3 判定规则
3.1 经检验,若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等所有项目均符合本规格书及相关国家标准要求,则判定该批次钢筋合格,准予验收。
3.2 若任一检验项目不符合要求,应按规定加倍抽样复查,复查结果全部合格则判定该批次合格;若复查仍有不合格项,则判定该批次不合格,不得验收。
3.3 对不合格批次的钢筋,应及时通知供方,严禁用于本项目工程,并做好不合格品的标识、隔离和处置记录。
4 验收记录
验收过程中应详细记录每批次钢筋的供方信息、炉批号、规格、抽样数量、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判定结论、检验人员及检验日期等信息,形成完整的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应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工程竣工后5年。
5 附则
5.1 本规格书由本项目技术部门负责解释。
5.2 本规格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3.3结算和付款
3.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
钢材结算价格实行固定价结算。
(1)供应期规定:每月16日至次月15日为一个结算期。
综合费用:卖方把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施工地点的所有费用,含税费等,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费、搬运、储存、装卸车费、人工费、运杂费、管理费、各种掺合料、售后服务费及其它费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保持固定不变★)
3.3.2付款方式
(1)货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
□铁建银信( %),兑付期限为: 个月
□银行承兑汇票( %),兑付期限为: 个月
□商业承兑汇票( %),兑付期限为: 个月
□其他 ( %)
票据贴息费用由 承担。
(2)付款周期:买方将于次月30日前支付乙方上月结算材料款总金额的70 %,剩余已结算货款在供货结束无质量问题、合格有效发票全部开具并验证通过、结算手续全部完成后6个月内结清。货款的支付并不能免除乙方对物资所承担的质量责任。当甲方资金不足时,货款可以顺延支付且12个月内不计利息。
(3)逾期付款约定:如发生逾期付款,逾期利息以签订合同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利率为准。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4.3供货地点: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磁县分公司漳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管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指定地点。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其它要求:无。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5日8时00分。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供应商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黄海二路65号
联 系 人:杨帆
联系电话:0633-3666123
电子邮件:/
2.采购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磁县分公司漳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管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
地 址:河北省邯郸市磁县讲武城镇中铁二十三局项目部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8625512376
电子邮件:761187699@qq.com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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