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感王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城市感王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已由海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特许经营(2025)1号批准建设,建
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海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海城市感王镇北部区域,主要包括感王镇中心区和纺织工业园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气源引自大-沈线管道天然气海城分输站,共新建中压燃气管道长度为18.76km,管道设计压力0
.4MPa,采用PE管,管道均采用埋地敷设,设立标志桩/标志牌94个,警示带18.76km,管网泄漏在线监测设备283 台、
物联网采集平台1套。
2.2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划分 1 个标段;是否兼投:否 ;是否兼中:否。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限: 1460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供货开始日期2026年01月31日 ;计划竣工/服务结束/供货结束日期 2066年01月21日 ;
标段名称:海城市感王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
标段编号:E210381ET03000008001001
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服务范围为特许经营者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对海城市感王镇北部区域
(具体为感王镇中心区和纺织工业园区域)的燃气管道及设施进行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并依法开展燃气费
用收取等服务。
标段类别:服务类-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标段合同估算价:2075.47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缴纳方式:现金、保函(保险)、其他形式。
2.3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 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内外资准入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
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7%9A%84%E6%8A%95%E6%A0%87%E4%BA%BA%E4%B8%8D%E5%BE%97%3Cp%3E 参加投标。(4)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不得参加投
标。(5)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要求,被列
参加投标。(4)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不得参加投
标。(5)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要求,被列
为失信企业的,其投标被否决。(6)除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参与地方政府通过资本金注入方式给予投资支持的项目外,地方本
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作为本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建(含改扩建)项目的投
标方、联合投标方。(7)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
见的通知》国办(2023)115号,根据《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本项目属于城镇管道燃气项目,民
营企业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5%。由中标特许经营者直接与实施机构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并获得特许经营授权,参与投标单
位不得为100%股权国有控股公司,且该公司股权比例中民营企业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5%。
3.4 需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总合同额30%以上: 否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主体信息库 (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主体云库)进
行注册登记(具体参见主体云库注册操作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年12月05日 16时00分至2025年12月12日 16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辽宁城乡
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8888/ 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 09:30。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8888/ ogin),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
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其投标
文件。
5.3 开标地点: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https://***:8888/zjt-bid/)%E3%80%82%3Cp%3E 5.4 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https://***/
com:8888/zjt-bid/)” 进行解密)
6.投标相关事宜
/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9.监督信息
1.监督部门:海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中心,负责人:张女士,联系方式:0412-3298277。
2.招标负责人:顾女士,联系方式:0412-3289075。
1.监督部门:海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中心,负责人:张女士,联系方式:0412-3298277。
2.招标负责人:顾女士,联系方式:0412-3289075。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海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
地
址: 海城市卫士南路19号
地
际大厦2255室
邮
编: /
邮
编: 110004
联
系
人: 顾女士
联
系
人: 宾华、蒋衍、任洪建
电
话: 0412-3289075
电
话: 024-23180489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hc3280503@163.com
电子邮件: 954978974@qq.com
2025 年 12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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