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6001477
二、项目名称:陪护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 成都元秩序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致强路266号6层5号附7号 | 30,800,000.00元 | 陪护服务(百分比):81% | 98.9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元秩序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04010400 | C04010400 专科医院服务 | 陪护服务 | 医疗护理员在医务人员指导下为患者提供24小时无间隙陪护服务,包括清洁照护、饮食及睡眠照护、排泄照护、移动照护、心理支持及安宁疗护、安全与急救照护、功能锻炼、精神科安全照护服务等,防范患者意外事件发生等 | 供应商应设立专职经理1名,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医疗或护理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有责任心、尊重关心爱护服务对象,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须取得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或颁发)的医疗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逐年考核合格后续签订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不予续签合同,且服务至新中标供应商进场顺利完成交接后,方可退场。 | 协助病区完成安全管理,维持病房秩序、预防院内感染,配合医务人员完成应急演练等工作等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谢刚玉、唐成志、郭燕华、田梅、郭玲、刘乔伊(采购人代表)、彭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的相关规定,按照成交金额为基准价,按照下列收费标准下浮30%进行收取。 (2)若按前款第1项计费方式,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20万元的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用不足6000元的,收费不得超过4000元。 (3)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20万元的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用在前款第2项收费方式的基础上下浮50%。 【收费标准(费率):服务:100万元以下:1.5%;100-500万元:0.8%;500-1000(万元):0.45%;1000-5000(万元):0.25%;5000-10000(万元):0.1%;10000-100000(万元):0.05%;100000万元以上:0.01%】 注: ①按本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②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工程采购项目成交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成交服务费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 (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 (6000-5000)万元 ×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8.50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51010026210200054641[2026]02037
2.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30,8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30,800,000.00。
3.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C04010400专科医院服务
4.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61882648,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成都市未成年人心理咨询中心)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互利西一巷8号
联系方式:028-695157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7栋1单元16层1623、1625号
联系方式:028-852599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秋虹、杨亭亭、蒋德林、刘燕、郑杰
电话:028-85259928
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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