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HZB-25-027
二、项目名称:区综治中心租赁办公用房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区综治中心租赁办公用房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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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通达石油物资产品有限公司 | 西安市莲湖区团结东路20号 | 综合评分法 | 否 | 729,650.00元 | 75.32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区综治中心租赁办公用房项目):
服务类(西安通达石油物资产品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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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房屋租赁服务 | 区综治中心租赁办公用房 | 区综治中心租赁办公用房项目 | 1.应确保出租的房屋符合房屋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环保、安全等使用要求。 2.房屋安全性符合国家安全性检测标准,符合国家房屋抗震技术要求。 3.房屋运行的水、暖、电、空调负荷符合国家节能标准。 4.空间相对独立、安全 | 租期三年,合同一次签三年 | 1.应确保出租的房屋符合房屋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环保、安全等使用要求。 2.房屋安全性符合国家安全性检测标准,符合国家房屋抗震技术要求。 3.房屋运行的水、暖、电、空调负荷符合国家节能标准。 4.空间相对独立、安全 | 729,65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东亮、郭姜维、姜博(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1.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不足8000元的,按8000元计取。2.支付方式: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通知书的同时,支付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如下:收款单位:信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神舟四路支行;银行账号:129919378410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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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区综治中心租赁办公用房项目 | 1.094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西安市莲湖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北院门159号
联系方式:029-872632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信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曲江新区雁塔南路金辉环球中心C座513室
联系方式:029-88185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仕彬、耿萍、黄菲、田丰原
电话:029-88185520
信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