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333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工作餐采购(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1-24 10:00:00,更正为:2025-11-27 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11-24 10:00:00,更正为:2025-11-27 10:00:00。
更正事项1:
原评审因素“履约能力”中第一项“供应商配送能力的情况”表述为供应商为本项目投入专用的运输车辆,每提供一辆得2分,最高得4分,无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注: ①自有车辆:须提供购买合同或发票扫描件,以及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和车辆照片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 ②租赁车辆:须同时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合同扫描件、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和车辆照片作为证明资料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
现更正为:供应商为本项目投入专用的运输车辆,每提供一辆得2分,最高得4分,无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注:以下①、②、③项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①自有车辆:须提供购买合同或发票扫描件,以及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和车辆照片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 ②租赁车辆:须同时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合同扫描件,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和车辆照片作为证明资料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 ③提供《拟配置车辆承诺函》,承诺中标以后签订合同前购买或租赁本项目所需车辆,每承诺提供一辆得2分,最高得4分。中标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交车辆自有证明(购买合同或发票复印件,以及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和车辆照片并加盖公章);或提交租赁协议(有效的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和车辆照片并加盖公章)。虚假响应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报财政部门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共一个包。包1最高限价:1,125,000.00元。
2.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
3.因系统固化,本项目预算为1,125,000.00元 ,其中餐饮费为据实结算固定价25元/人/餐,总限价为110.0万元;点餐及运营管理系统使用费总限价为2.5万元。其中餐饮费为不可竞争费用,为固定价格;供应商报价总价应为点餐及运营管理系统使用费+110.0万元;评审时价格分以供应商所报总价-110.0万元进行计算。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4段20号
联系方式:028-835772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省环科院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三路375号
联系方式:028-87488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女士
电话:028-87488020
四川省环科院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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