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重点河流水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52220250668号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重点河流水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生态环境部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
成交金额:贰佰捌拾万元整(小写:28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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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霍邱县重点河流水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主要内容包括网格化巡查管控、辅助诊断监测、水质超标溯源调查、定期研判会商、构建问题交办整改闭环机制等服务等。
服务要求:为进一步提升霍邱县水污染防治技术能力,以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查清水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并推进精准治污,拟对我县重点河湖水生态环境实施网格化技术监管,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服务时间: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本项目一招三年,合同签订
方式为 1+1+1 模式,服务合同一年一签,首年合同履约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可分年度续签采购合同)。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需求,完成服务内容并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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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蔡如胜、朱厚怀、李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2.9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4.17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七楼,联系电话:0564-6082980。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霍邱县城关镇县政务中心北 150 米
联系方式:0564-27730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霍邱县法姬娜西湖首府 1 栋 2 单元 603 室
联系方式:0564-66661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话:0564-6666107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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