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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档案托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市 竞争性磋商 2025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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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档案托管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20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B2025-CS-021

项目名称:档案托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6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采购包2:根据寄存数量和单价据实结算,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按实际新增档案寄存数量据实结算服务费用,但总金额不超过中标总价。至项目合同额用完为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历史档案托管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合同包2(新增档案托管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历史档案托管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或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需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已缴纳的 2025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 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已缴纳的 2025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 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个月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 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1.出具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2.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6)投标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须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 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2(新增档案托管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或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需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 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已缴纳的 2025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 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已缴纳的 2025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 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个月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 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1.出具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2.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

(6)投标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须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 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6月10日 至 2025年06月1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20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6月20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 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156]

地址:雁塔区翠华路369号

联系方式:029-854316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瀚海昱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枫叶大厦1幢C1301

联系方式:029-87309603 13359182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恺、马超

电话:029-87309603 13359182918

陕西瀚海昱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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