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洛阳市偃师区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偃师区S314虞灵线高崖立交至伊滨区交界段结构性修复养护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招标人为洛阳市偃师区交通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偃师区S314虞灵线高崖立交至伊滨区交界段结构性修复养护工程(项目代码:2401-410381-04-01-618653)
2、建设地点:洛阳市偃师区
3、项目编号:偃师工施招标(2025)0032号-001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公开-2025-49
4、资金来源:上级财政资金
5、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6742894.00 元
6、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市偃师区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偃师区S314虞灵线高崖立交至伊滨区交界段结构性修复养护工程,项目位于洛阳市偃师区境内,起点位于高崖互通立交桥桥头,起点桩号为K375+578,终点位于伊滨区交界处,终点桩号为K376+422,路线全长0.844公里。施工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设施及其他附属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7、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如有)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8、工 期:90日历天
9、质量目标: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10、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2、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 1 个标段
14、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
(2)根据洛财购[202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8(http://***/)%EF%BC%8C%E8%BF%9B%E5%85%A5%E7%BD%91%E7%AB%99%E9%A3%98%E7%AA%97%E6%88%96%E4%B8%9A%E5%8A%A1%E6%8C%87%E5%8D%97%E7%AA%97%E5%8F%A3%E4%BA%86%E8%A7%A3%E9%87%91%E8%9E%8D%E6%9C%BA%E6%9E%84%E6%8F%90%E4%BE%9B%E7%9A%84%E8%9E%8D%E8%B5%84%E6%9C%8D%E5%8A%A1%E5%86%85%E5%AE%B9%E3%80%82%3C/p%3E%3Cp%3E
15、评标与定标:(1)评审和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方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法”。(2)评定分离:是指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环节进行。评标环节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从有效投标人中向招标人推荐 3-10 名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 3 家时,应当重新招标;有效投标人数量为 3 至 10 家(含 10 家)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数量为 10 家以上时,按照择优原则进行评标,差额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为 10 家。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前后,按照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 4 位(除校验码外)由大到小排列。),并出具评标报告。定标环节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自主确定中标人。(3)定标时间: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 10 日内完成定标工作。(4)定标地点:定标会议应在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流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应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5)定标会议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4、拟派项目总工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总工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5、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2022 年以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为评定为 D 级(黑名单)且处于“黑名单”有效期内的的企业不得参与此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6、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提供材料不合格者,中标无效。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5年11月03日至2025年11月07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偃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偃师区)。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执行洛发改公管〔2021〕2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偃师区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洛阳市偃师区槐新路54号凯瑞商务楼10层、11层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379-67750299
代理机构:河南荆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长兴街交叉口长兴尚街2区412室、421室
联系人:化先生
联系方式:18574116868
监管部门:洛阳市偃师区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偃师区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79189
2025年10月31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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