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硚口至孝感高速公路西延线防洪补救措施专项工程施工招标QXXFH-1标段招标公告

孝感市 公开招标 2026年11月04日
招标编号
HBSJ-202409GL-087017001
采购单位
湖北交投硚孝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公告要点

硚口至孝感高速公路西延线防洪补救措施专项工程施工招标QXXFH-1标段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BSJ-202409GL-0870170011.招标条件    硚口至孝感高速公路西延线(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硚口至孝感高速公路西延线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362 号)批准建设,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硚口至孝感高速公路西延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鄂交函〔2024〕166号)批复了本项目初步设计,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硚口至孝感高速公路西延线一期土建、二期路面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鄂交函〔2024〕221号)批复了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硚孝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防洪补救措施专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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硚口至孝感高速公路西延线防洪补救措施专项工程施工招标QXXFH-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409GL-087017001
1.招标条件
    硚口至孝感高速公路西延线(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硚口至孝感高速公路西延线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362 号)批准建设,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硚口至孝感高速公路西延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鄂交函〔2024〕166号)批复了本项目初步设计,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硚口至孝感高速公路西延线一期土建、二期路面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鄂交函〔2024〕221号)批复了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硚孝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防洪补救措施专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孝感市 建设规模:硚口至孝感高速公路西延线项目起于孝南区毛陈镇以南,接硚孝高速公路,并设置支线连接京港澳高速公路,经孝南区、云梦县、应城市,止于应城市三合镇以西,接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路线全长56.046公里(其中主线长约50.278公里,支线长约5.768公里)。另设三条连接线合计长14.277公里(毛陈枢纽互通连接线约1.825公里、云梦南互通连接线约6.332公里、应城东互通连接线约6.12公里)。同步建设匝道收费站4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监控管理分中心1处,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项目建设工期42个月。项目总投资约129.68亿元。 滚子河东支1号桥:拟建NK4+048滚子河东支1号大桥位于孝感市肖家湾附近。本段桥梁中心桩号为NK4+048,起讫桩号NK3+619~NK4+477,桥梁总长858m,交角为90、120°,桥面净宽2*16.5m;起点接陈三线特大桥,终点接汉孝城铁大桥。桥梁跨径设计为4*30+(40+54+44)+6*25+4*30+4*25+(40+50+40)+4*25m,25m及30m跨径设计为先简支后结构连续小箱梁;(40+50+40)m设计为三孔连续斜转正钢箱梁,连续墩右偏角120°(30°斜交),过渡段正交,本桥跨越滚子河东支河堤及河道,下部构造桥墩均为柱式墩、桩基础,无桥台; 滚子河东支2号桥:本桥中心桩号为K4+310,起讫桩号K3+721~K4+899,桥梁总长1178m,交角为90°,桥面净宽2*16.5m;起点接1标毛陈枢纽互通主线桥,终点接梁郭路特大桥。桥梁跨径设计为4*24.75+1*70+3*(3*30.5)+1*70+4*25+3*30+2*(4*25)+5*24.9+6*25m,25m及30m跨径设计为先简支后结构连续小箱梁;1*70m跨径设计为简支钢混组合梁,跨越滚子河东支河道与河堤,下部构造桥墩均为柱式墩、桩基础,无桥台。 滚子河大桥:本桥中心桩号为K7+741.750,起点桩号K7+503.250,终点桩号K7+983.290,桥梁跨径为:2×(4×25)+(41+45+41)+2×(3×25)米,全长 480.04米。上部结构左幅第1联、第4联,右幅第1联、第5联采用小箱梁,先简支后结构连续,上部结构左幅第2联、第5联,右幅第2联、第4联采用小箱梁,先简支后桥面连续,上部结构左幅第3联,右幅第3联采用连续钢箱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墩(台)均采用桩基础,本桥第10孔上跨滚子河。 澴河特大桥:本桥中心桩号为K14+784,起讫桩号K14+046.96~K15+518,桥梁总长1471.04m,交角为90°、75°,桥面净宽2*16.5m;起点落地设置桥台,本桥进入环西分蓄洪区,终点接长征村特大桥。桥梁跨径设计为4*(4*25)+6*25+(44+58+42)+4*30+3*30+2*70+2*30+(50+66+48)+2*(4*25)m,25m及30m跨径设计为先简支后结构连续小箱梁;跨越澴河处第一联钢箱梁跨径(44+58+42)m,中跨跨越澴河小桩号侧河堤,第二联钢箱梁跨径2*70m,两个70m桥孔跨越澴河通航孔,第三联钢箱梁跨径(50 +66+48)m,中跨越澴河大桩号侧河堤,澴河两河堤之间的桥墩横向连线与路线夹角设置为65°,桥墩顺水流方案布设,满足河道5%的阻水率要求,钢箱梁与引桥小箱梁下部构造桥墩均为柱式墩、桩基础。 县河特大桥:本桥中心桩号为K23+310.5,起讫桩号K22+635~K23+986,桥梁总长1351m,交角为90°、60°,桥面净宽2*16.5m,起点接新河村特大桥,终点接沙隔线特大桥,本桥无桥台,位于环西分蓄洪区内。桥梁跨径设计为3*30+7*(4*25)+5*25+(48+4*60+48)+4*25m,25m及30m跨径设计为先简支后结构连续小箱梁,跨越县河处设计为(48+4*60+48)m钢箱梁,县河两河堤之间的桥墩横向连线与路线夹角设置为60°,桥墩顺水流方案布设,钢箱梁与引桥小箱梁下部构造桥墩均为柱式墩、桩基础。其他:府河特大桥:本桥中心桩号为K38+168,起讫桩号K36+975~K39+364.04,桥梁总长2389.04m,交角为90°,桥面净宽2*16.5m;起点接3标李林村特大桥,终点落地接桥台。桥梁跨径设计为(24.5+2*25+24.5)+5*(4*25)+1*70+2*40+3*30+(85+157+85)+1*70+6*(4*25)+ 5*25+5*30+5*25+6*25,25m及30m跨径设计为先简支后结构连续小箱梁;1*70m(跨越府河大小桩号侧河堤)、2*40m跨径设计为简支钢混组合梁,(85+157+85)m主桥设计为混凝土悬浇连续梁,跨越府河河道,主桥下部结构为空心墩、承台、桩基础,引桥下部构造桥墩均为柱式墩、桩基础,无桥台。 其他:澴河左堤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工程等级为2级,右堤为30年一遇,工程等级为3级;府河左堤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工程等级为3级。右堤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工程等级为4级;滚子河堤防左、右堤防防洪标准均为50年一遇,工程等级为2级;县河(云梦)左、右堤防防洪排涝标准均为20年一遇,工程等级为4级;滚子河东支下段左、右堤防规划防洪标准均为20年一遇,工程等级为4级。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硚口至孝感高速公路西延线防洪补救措施专项工程施工,防洪措施项目包括但不限于:①近堤桥墩基础防渗防冲处理;②堤防加固;③堤坡及岸坡防护;④堤防安全监测。具体建设内容详见附表,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QXXFH-1标段计划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2合同估算价:800.00万元
  2.3其他:本条第2.2款中的计划工期即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函中的工期。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3)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4)本招标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单位、施工图设计单位(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单位、监理单位(湖北高路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单位、防洪补救专项工程设计单位(襄阳市水利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单位均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①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③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31%=80%)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链接])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1月05日至2026年11月0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5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链接])、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链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链接])、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http://[链接])(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交投硚孝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仙女湖路118号
地址:
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写字楼22层
邮编:
432000
邮编:
430000
联系人:
夏婕
项目负责人:
刘家琛、陈玉良、胡健平
电话:
0712-2618078转8216
电话:
027-8361811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0.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
武汉市汉口建设大道428号
电话:
027-83460346
传真:
027-83460346
邮政编码:
430030
2026年11月04日
附录:

附录: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企业资质最低要求

QXXFH-1标段

同时具备: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为范本的固定格式无法编辑,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与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注的要求不一致的,以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注的要求为准。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各项证书的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相应证明材料从“电子交易平台”的“市场主体信息管理”中选择;除从“电子交易平台”的“市场主体信息管理”中选择的证明材料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3、对于投标人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影响投标的,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格)证书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财务最低要求

QXXFH-1标段

投标人2023年、2024年、2025年每年的营业收入均不低于700万元人民币。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财务会计报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2023年、2024年、2025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但其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成立以来的经审计财务报表少于1个完整年度的不予认可)满足对应年度财务状况最低要求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财务最低要求规定。(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3、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资质最低要求

QXXFH-1标段

近5年独立完成过1个长度在200延米及以上的护岸工程(或水利防洪补救工程)。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要求:a.合同协议书、b.项目已验收证明文件(若发包人为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需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工程(标段)完工或竣工验收证书或载明有工程验收时间的项目已工程验收证明材料;若发包人为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的,需提供载明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上述a、b两项作为业绩的证明材料,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上述材料应能完整反映出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相关评审指标。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结构型式和技术指标等关键评审要素的,则须由合同协议书甲方出具包含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证明材料作为业绩证明的补充材料,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3、同一标段护岸工程(或水利防洪补救工程)施工项目,由两家及以上防洪工程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承担实施的,该护岸工程(或水利防洪补救工程)施工业绩不予认可。

4、投标人作为BT、BOT、BOOT、BOT+EPC等项目投资人自行承担护岸工程(或水利防洪补救工程)施工任务的,其防洪工程施工业绩予以认可。

5、业绩的时间认定: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近5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近XX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参照上述确定时间的方式类推。业绩的时间认定以项目已验收证明文件的验收通过时间为准。

6、护岸工程(或水利防洪补救工程)应包含以下工作内容:堤防(护岸)的新建或加固或修复。

7、业绩的认定:

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的业绩,视为有效业绩。其中项目建设单位是指项目法人或者其委托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是指直接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是指由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组建的,专门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和组织施工工作的部门。除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以外的单位签订合同的业绩均不予认可。

8、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按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9、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10、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11、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企业资质最低要求

QXXFH-1标段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湖北省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市场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

1、“近三年” 是从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按要求提供了《信誉情况承诺函》的,视为满足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QXXFH-1标段

项目经理

1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一级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水利水电工程);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项目经理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仅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链接])的网页截图为依据,截图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注册单位、注册编号、本次招标要求的注册专业、有效期,如截图信息不完整或截图载明的有效期已失效,视为建造师资格无效。投标人提供了满足要求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建造师网页截图的,视为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建造师资格。(3)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2026年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3、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信封其他材料”中的格式要求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了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的,视为满足相应要求。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6、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6 重大偏差一览表

第一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第一信封形式评审

投标文件

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的签署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4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信誉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财务会计报表。

注:①因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限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五、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内容为固定格式无法修改,在对本项目理解的基础上,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限于投标文件格式中所列内容),并上传至投标文件“五、施工组织设计”中。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的格式与内容与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②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

③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上述不一致的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

5

投标报价

第一信封投标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6

第一信封响应性评审

投标保证金

1、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2、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保函或保单。

7

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查看链接中无有效的营业执照。

8

资质证书

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的企业资质证书查看链接中,无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中资质的有效资质证书。

9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注:采用其他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需要提交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0

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查看链接中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11

联合体投标人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12

资质等级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为范本的固定格式无法编辑,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与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注的要求不一致的,以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注的要求为准。

(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各项证书的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相应证明材料从“电子交易平台”的“市场主体信息管理”中选择;除从“电子交易平台”的“市场主体信息管理”中选择的证明材料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6)对于投标人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影响投标的,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格)证书变更记录扫描件。

13

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独立完成过1个长度在200延米及以上的护岸工程(或水利防洪补救工程)。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要求:a.合同协议书、b.项目已验收证明文件(若发包人为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需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工程(标段)完工或竣工验收证书或载明有工程验收时间的项目已工程验收证明材料;若发包人为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的,需提供载明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上述a、b两项作为业绩的证明材料,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上述材料应能完整反映出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相关评审指标。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结构型式和技术指标等关键评审要素的,则须由合同协议书甲方出具包含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证明材料作为业绩证明的补充材料,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4)同一标段护岸工程(或水利防洪补救工程)施工项目,由两家及以上防洪工程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承担实施的,该护岸工程(或水利防洪补救工程)施工业绩不予认可。

(5)投标人作为BT、BOT、BOOT、BOT+EPC等项目投资人自行承担护岸工程(或水利防洪补救工程)施工任务的,其防洪工程施工业绩予以认可。

(6)业绩的时间认定: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近5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近XX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参照上述确定时间的方式类推。业绩的时间认定以项目已验收证明文件的验收通过时间为准。

(7)护岸工程(或水利防洪补救工程)应包含以下工作内容:堤防(护岸)的新建或加固或修复。

(8)业绩的认定:

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的业绩,视为有效业绩。其中项目建设单位是指项目法人或者其委托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是指直接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是指由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组建的,专门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和组织施工工作的部门。除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以外的单位签订合同的业绩均不予认可。

(9)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按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14

财务状况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2023年、2024年、2025年每年的营业收入均不低于7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财务会计报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2023年、2024年、2025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但其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成立以来的经审计财务报表少于1个完整年度的不予认可)满足对应年度财务状况最低要求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财务最低要求规定。(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注:①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以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中的数据为准;②投标人所附的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中的数据是否准确反映投标人实际财务状况不纳入本次评标范围,不属于重大偏差。

15

信誉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的;

(2)投标人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的;

(3)投标人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被列入湖北省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市场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在近三年内(“近三年” 是从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8)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9)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写或投标人未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的。

16

主要人员

1、项目经理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有效的一级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水利水电工程);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2、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项目经理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仅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链接])的网页截图为依据,截图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注册单位、注册编号、本次招标要求的注册专业、有效期,如截图信息不完整或截图载明的有效期已失效,视为建造师资格无效。投标人提供了满足要求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建造师网页截图的,视为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建造师资格。3、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2026年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3)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信封其他材料”中的格式要求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了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的,视为满足相应要求。

17

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8

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在本次招标活动中,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与其他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4)在本次招标活动中,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与其他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  

1、投标人存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情况,其投标应当被否决;2、投标人出现未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情况的偏差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3、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第二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第二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2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签署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3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第二信封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注:合同用款估算表可不填写。

4

第二信封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①第二信封投标函填写了投标总报价;

②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

③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④第二信封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保持一致;

⑤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5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对招标人发布的固化清单中的固化内容做修改。

6

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第二信封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2、未在第二信封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3、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65%且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说明并证明的。

7

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在本次招标活动中,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与其他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4)在本次招标活动中,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与其他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  

1、投标人存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情况,其投标应当被否决;2、投标人出现未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情况的偏差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3、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附表一:

1、澴河特大桥防洪补救措施工程建设内容

序号

桥梁名称

补救措施

范围

桩号及位置

措施

1

澴河特大桥

堤坡及岸坡防护

两岸河堤迎水侧上游50m、下游100m范围

左堤堤防桩号K0+754~K0+904段及右堤堤防桩号K0+362~K0+512段

对两岸河堤迎水侧上游50m、下游100m范围设10cm厚预制C25砼植生块护坡,C25砼站石封边,下设10cm厚砂石垫层,增加护脚槽,岸坡上部采用草皮护坡;澴河左岸增加混凝土搅拌桩防渗墙(桩径60cm,桩间距50cm)。

近堤桥墩防渗处理

桥墩基础周边5m范围

24#、37#桥墩

对24#、37#桥墩防渗措施为基础周边5m范围内下挖1m并自下至上依次铺设防渗土工膜、回填粘土。

近堤桥墩反滤处理

桥墩基础周边5m范围

23#、38#桥墩

基础周边5m范围内下挖0.5m并设混凝土平台

近堤桥墩防冲处理

/

/

无抛石措施。

河堤及堤顶道路的补偿措施

施工栈桥与左右岸堤防交汇处各6m,共计12m。

施工栈桥与左右岸堤防交汇处各6m

考虑堤顶道路恢复,施工栈桥与左右岸堤防交汇处各6m,共计12m。措施为堤顶水泥混凝土路面恢复及堤顶路面水稳基层恢复。

堤防安全监测

两岸河堤上游50m、下游100m范围

左堤:K0+754、K0+854、K0+904;

右堤:K0+362、K0+462、K0+512

具体监测断面桩号为左堤:K0+754、K0+854、K0+904;

右堤:K0+362、K0+462、K0+512;左堤、右堤每个断面3个监测点,分别位于堤内脚、堤内肩、堤外肩。

2、府河特大桥防洪补救措施工程建设内容

序号

桥梁名称

补救措施

范围

桩号及位置

措施

2

府河特大桥

堤坡及岸坡防护

两岸河堤迎水侧上游50m、下游100m范围

左堤堤防桩号K40+105~K40+255段及右堤堤防桩号K53+301~K53+451段

对左岸堤防迎水侧上游50m、下游100m范围设10cm厚预制C25砼植生块护坡,C25砼站石封边,下设10cm厚砂石垫层,增加护脚槽,岸坡上部采用草皮护坡;右岸河堤迎水侧上游50m、下游100m范围设30cm厚预雷诺护垫,下铺设土工布250g/m2,下设10cm厚砂石垫层,增加宾格石笼脚槽,尺寸为1.5m×1.0m。右岸增加混凝土搅拌桩防渗墙(桩径60cm,桩间距50cm)

近堤桥墩防渗处理

桥墩基础周边5m范围

26#、34#桥墩

对26#、34#桥墩防渗措施为基础周边5m范围内下挖1m并自下至上依次铺设防渗土工膜、回填粘土。

近堤桥墩反滤处理

桥墩基础周边5m范围

25#、35#桥墩

基础周边5m范围内下挖0.5m并设混凝土平台

近堤桥墩防冲处理

防护范围为顺水流方向从桥墩边线往上游5m、下游30m、左侧20m、右侧20m

32#、33#桥墩

对32#、33#桥墩进行抛石防冲,抛石厚度为0.6m,均采用散石结构,抛石粒径为0.3m~0.5m。

河堤及堤顶道路的补偿措施

施工栈桥与左右岸堤防交汇处各6m,共计12m。

施工栈桥与左右岸堤防交汇处各6m

考虑堤顶道路恢复,施工栈桥与左右岸堤防交汇处各20m,共计40m。措施为堤顶水泥混凝土路面恢复及堤顶路面水稳基层恢复。

堤防安全监测

两岸河堤上游50m、下游100m范围

左堤:K40+050、K40+150、K40+200;

右堤:K53+301、K53+401、K53+451

具体监测断面桩号为左堤:K40+050、K40+150、K40+200;

右堤:K53+301、K53+401、K53+451;左堤、右堤每个断面3个监测点,分别位于堤内脚、堤内肩、堤外肩。

3、滚子河大桥防洪补救措施工程建设内容

序号

桥梁名称

补救措施

范围

桩号及位置

措施

3

滚子河大桥

堤坡及岸坡防护

两岸河堤迎水侧上游50m、下游100m范围

左堤堤防桩号K1+400~K1+550段及右堤堤防桩号K1+400~K1+550段

对两岸河堤迎水侧上游50m、下游100m范围设10cm厚预制C25砼植生块护坡,C25砼站石封边,下设10cm厚砂石垫层,增加护脚槽

近堤桥墩防渗处理

桥墩基础周边5m范围

10#、11#桥墩

10#、11#桥墩基础周边5m范围内下挖1m并自下至上依次铺设防渗土工膜、回填粘土。

近堤桥墩反滤处理

桥墩基础周边5m范围

/

/

近堤桥墩防冲处理

防护范围为顺水流方向从桥墩边线往上游5m、下游30m、左侧20m、右侧20m

10#、11#桥墩

在10#、11#桥墩行抛石防冲,抛石厚度为0.6m,均采用散石结构,抛石粒径为0.3m~0.5m。

河堤及堤顶道路的补偿措施

施工栈桥与左右岸堤防交汇处各6m,共计12m。

施工栈桥与左右岸堤防交汇处各6m

考虑堤顶道路恢复,施工栈桥与左右岸堤防交汇处各6m,共计12m。措施为堤顶水泥混凝土路面恢复及堤顶路面水稳基层恢复。

堤防安全监测

两岸河堤上游50m、下游100m范围

左堤:K1+400、K1+500、K1+550;

右堤:K1+400、K1+500、K1+550

具体监测断面桩号为左堤:K1+400、K1+500、K1+550;

右堤:K1+400、K1+500、K1+550;左堤、右堤每个断面3个监测点,分别位于堤内脚、堤内肩、堤外肩。

4、县河特大桥防洪补救措施工程建设内容

序号

桥梁名称

补救措施

范围

桩号及位置

措施

4

县河特大桥

堤坡及岸坡防护

两岸河堤迎水侧上游50m、下游150m范围

左堤堤防桩号K4+339~K4+539段及右堤堤防桩号K4+289~K4+489段

对两岸河堤迎水侧上游50m、下游150m范围设10cm厚预制C25砼植生块护坡,C25砼站石封边,下设10cm厚砂石垫层,增加护脚槽,岸坡上部采用草皮护坡;背水侧桥墩未落在堤防背水侧,无需对背水侧坡面进行修复。

近堤桥墩防渗处理

桥墩基础周边5m范围

39#(原4#)、41#(原2#)桥墩

39#(原4#)、41#(原2#)桥墩基础周边5m范围内下挖1m并自下至上依次铺设防渗土工膜、回填粘土

近堤桥墩防冲处理

防护范围为顺水流方向从桥墩边线往上游5m、下游30m、左侧20m、右侧20m

39#(原4#)、41#(原2#)桥墩

抛石范围为39#、41#桥墩(原4#、2#对应为39#、41#桥墩)行抛石防冲,抛石厚度为0.6m,均采用散石结构,抛石粒径为0.3m~0.5m。

河堤及堤顶道路的补偿措施

施工栈桥与左右岸堤防交汇处各6m,共计12m。

施工栈桥与左右岸堤防交汇处各6m

考虑堤顶道路恢复,施工栈桥与左右岸堤防交汇处各6m,共计12m。措施为堤顶水泥混凝土路面恢复及堤顶路面水稳基层恢复。

堤防安全监测

两岸河堤上游50m、下游150m范围

左堤:K4+339、K4+439、K4+489;

右堤:K4+339、K4+439、K4+489

左堤:K4+339、K4+439、K4+489;

右堤:K4+339、K4+439、K4+489;

5、滚子河东支1号桥防洪补救措施工程建设内容

序号

桥梁名称

补救措施

范围

桩号及位置

措施

5

滚子河东支1号桥

堤坡及岸坡防护

两岸河堤迎水侧上游100m、下游200m范围

左堤堤防桩号K4+300~K4+550段及右堤堤防桩号K4+300~K4+550段

对两岸河堤迎水侧上游100m、下游150m范围设10cm厚预制C25砼植生块护坡,C25砼站石封边,下设10cm厚砂石垫层,增加护脚槽,岸坡上部采用草皮护坡。

河堤及堤顶道路的补偿措施

施工栈桥与左右岸堤防交汇处各6m,施工便道占用右堤360m

施工栈桥与左右岸堤防交汇处及右堤

考虑堤顶道路恢复,施工栈桥与左右岸堤防交汇处各6m,施工便道占用左侧堤防长度为360m,共计366m。措施为堤顶水泥混凝土路面恢复及堤顶路面水稳基层恢复。

堤防安全监测

两岸河堤上游100m、下游200m范围

左堤:K4+350、K4+450、K4+500;

右堤:K4+350、K4+450、K4+500

具体监测断面桩号为左堤:K4+350、K4+450、K4+500;

右堤:K4+350、K4+450、K4+500;左堤、右堤每个断面3个监测点,分别位于堤内脚、堤内肩、堤外肩。

6、滚子河东支2号桥防洪补救措施工程建设内容

序号

桥梁名称

补救措施

范围

桩号及位置

措施

6

滚子河东支2号桥

堤坡及岸坡防护

两岸河堤上游300m、下游350m范围

左堤堤防桩号K8+435~K8+910段及右堤堤防桩号K8+350~K9+000段

对2号桥左右岸上游300m、下游350m范围设10cm厚预制C25砼植生块护坡,C25砼站石封边,下设10cm厚砂石垫层,增加护脚槽,岸坡上部采用草皮护坡。

岸坡削坡疏挖筑堤

根据《防洪评价报告》评审会专家要求,本次防洪补救专项措施拟对滚子河东支2号特大桥北岸河道进行扩挖筑堤,该方案已通过防洪专题审查会。

对滚子河东支2号特大桥左岸河道进行扩挖筑堤,新建堤防坡比为1:3,堤顶宽度为6m。

河堤及堤顶道路的补偿措施

施工栈桥与右岸堤防交汇2次各6m,施工便道占用左岸岸坡

施工栈桥与右岸堤防交汇处及左岸

占用左岸岸坡长度为430m,工程建成后,视情况对左岸道路进行修复;栈桥跨右堤,按12m计,措施为堤顶水泥混凝土路面恢复及堤顶路面水稳基层恢复。

堤防安全监测

两岸河堤上游300m、下游350m范围

左堤:K8+600、K8+700、K8+750;

右堤:K8+600、K8+700、K8+750

具体监测断面桩号为左堤:K8+600、K8+700、K8+750;

右堤:K8+600、K8+700、K8+750;左堤、右堤每个断面3个监测点,分别位于堤内脚、堤内肩、堤外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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