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莲湖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购买社会化安保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1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ZB-【2026】-89
项目名称:莲湖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购买社会化安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6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到期前,对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为满足采购人服务要求的,采购人与原供应商续签一年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莲湖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购买社会化安保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进行电子签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莲湖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购买社会化安保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所有证件应合法有效
(2)被授权人参与磋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人磋商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磋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2025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注: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启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二维码”赋码查验功能的通知(陕财办会函〔2022〕55号)》,各供应商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需赋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二维码)
(4)供应商提供在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提供相应截图
(8)供应商需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内),陕西省外投标人还须出具承诺书( 承诺书形式不限),承诺自承接本项目之日起30日内向采购人所在地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9)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11月03日 至 2026年11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链接])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1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11月1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链接])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特别注意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链接])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为顺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工作,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同时,线下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叁份(投标(响应)客户端所生成的带公司电子章及公司名称水印版)、电子版壹份(以U盘形式提供,文件格式包含word格式及投标(响应)客户端所生成的pdf格式),共肆份。邮寄或现场提交均可。
4、纸质响应文件需胶装,标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密封递交(纸质版文件及U盘密封在同一个封包内),递交截止时间同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致。
5、线下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内容应与线上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线上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6、线下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09时30分;线下递交文件地点: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五路123号秦创原软科中心A座2001号。
(七)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④《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⑤《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⑥《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⑦《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⑧《陕西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⑨《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⑩《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库〔2023〕52号)及《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⑪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
⑫《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⑬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莲湖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北院门159号
联系方式:029-87271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金泽盛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五路123号秦创原软科中心A座2001号
联系方式:151299166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翠翠、张磊
电话:15129916640
陕西金泽盛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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