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桂平市长安工业区标准厂房项目配套综合厂房工程(项目招标编号:E4508002851004305001)作如下更正:
一、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招标金额为2934.23万元,现更正为2151.43万元。
二、本项目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09时00分”,现确定为“2026年1月23日09时00分”
三、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建设规模 | 桂平市长安工业区标准厂房项目配套综合厂房工程,规划占地面积15.21亩,总建筑面积约13068.26平方米,包括厂房、总平附属及配套设施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包括土石方工程、停车位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及配电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桂平市长安工业区标准厂房项目配套综合厂房工程,新建一栋钢结构厂房,建筑面积6635.24平方米,建筑总高度13.30米。室外道路硬化及新建385.60米围墙,本项目主要包括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钢结构工程、室外总坪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本工程增值税计税方法 | □一般计税法 ☑简易计税法 | ☑一般计税法 □简易计税法 |
要求工期 | 计划开工日期: 2026 年 1 月 30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7 月 29 日 | 计划开工日期: 2026 年 2 月 12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8 月 11日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 | (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 2人。 | (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 1人。 |
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 | 资格审查部分 ⑧ 根据贵港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关于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信用承诺书的通知》文件要求,各投标人应自行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的综合服务-办事指南-下载中心下载对应的承诺书模板,地址http://***/ggggzy/gywm/004021/004021001/20230525/ff8ccee5-3b40-41ed-b846-5473a734a05c.html%EF%BC%8C%E8%AF%B7%E5%9C%A8%E4%BF%A1%E7%94%A8%E6%89%BF%E8%AF%BA%E4%B9%A6%E7%AD%BE%E5%90%8D%E3%80%81%E7%9B%96%E7%AB%A0%E5%90%8E%EF%BC%8C%E5%B0%86%E6%89%AB%E6%8F%8F%E7%89%88 PDF格式文件在指定环节上传至指定位置。 | 资格审查部分 ⑧ 根据贵港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关于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信用承诺书的通知》文件要求,各投标人应自行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的综合服务-办事指南-下载中心下载对应的承诺书模板,地址http://***/ggggzy/gywm/004021/004021001/20230525/ff8ccee5-3b40-41ed-b846-5473a734a05c.html%EF%BC%8C%E8%AF%B7%E4%B8%AA%E6%8A%95%E6%A0%87%E5%8D%95%E4%BD%8D%E5%9C%A8%E4%BF%A1%E7%94%A8%E6%89%BF%E8%AF%BA%E4%B9%A6%E7%AD%BE%E5%90%8D%E3%80%81%E7%9B%96%E7%AB%A0%E5%90%8E%EF%BC%8C%E4%B8%8A%E4%BC%A0%E8%87%B3%E2%80%9C%E8%B5%84%E6%A0%BC%E5%AE%A1%E6%9F%A5%E2%80%9D%E7%9A%84%E2%80%9C%E5%85%B6%E4%BB%96%E6%9D%90%E6%96%99%E2%80%9D%E4%B8%AD%E3%80%82%3C/p%3E%3Cp%3E |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与收取 | □招标人支付。 ☑中标人支付。具体为:根据招标人与代理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以人民币:壹拾叁万叁仟壹佰玖拾捌元整(¥133198.00元)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 □招标人支付。 ☑中标人支付。具体为:根据招标人与代理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以人民币:壹拾万零伍仟捌佰元整(¥105800.00元)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
类似项目 | 类似项目是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承接在建或完成过类似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且项目金额达到23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业绩。(在建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竣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材料时间为准,业绩认证以“桂建云”为准) | 类似项目是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承接在建或完成过类似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且项目金额达到17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业绩。(在建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竣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材料时间为准,业绩认证以“桂建云”为准) |
第四章 专用合同条款16. 违约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可以顺延相应的工程日期。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可以顺延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未支付的合同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按变更工程造价的 10%赔偿承包人的经济损失,发包人自行实施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不符合国家合格质量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可以顺延相应的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可以顺延相应的工期,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可以顺延相应的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7)其他: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可以顺延相应的工程日期。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可以顺延工期。 (3)发包人违反第 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自行实施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不符合国家合格质量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可以顺延相应的工期。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可以顺延相应的工期。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可以顺延相应的工期。 (7)其他: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第四章 专用合同条款16.2承包人违约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有违反以下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有违反以下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或扣留质量保证金。 |
凡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或未在本次公告中明确的,均统一以本次生成的澄清文件正文内容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下载。
注:各潜在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招标人:桂平市产业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佳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贵港市桂平市蒙圩镇龙门工业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贵城街道友谊大道
区(屠宰冷链内) 西面(港宁花园住宅小区)
邮政编码:537200 邮政编码:537000
联系人:覃工 联系人:陆工
电话:0775-3399117 电话:18076429300
广西佳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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