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叙府酒业李庄迁建二期升级改造工程-李庄基地不锈钢罐区(1#、2#库)设备采购 (项目名称)已由 翠屏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210-511502-07-02-842163】JXQB-0222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省宜宾市叙府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省宜宾市叙府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不锈钢罐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翠屏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210-511502-07-02-842163】JXQB-022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双塘村(现龙金村) 2.2 项目规模:半开敞酒库2座,合计储酒罐存储能力18584m3。 1#罐库为单层工业建筑,设计4个999m3储酒罐,4个500m3储酒罐,3个200m3合计储酒罐存储能力6596m3。 2#罐库为单层工业建筑,设计12个999m3储酒罐,合计储酒罐存储能力11988m3 。 包括设备设施采购、迁安及安装﹝包括:罐体设备、控制及配套附属设施的材料、制造、采购、包装、运输(含二次转运)、安装、迁安(若涉及)、设备设施调试、系统验收、报验取证、交付、培训、维护、备品备件等﹞以及相关工程的施工、管理、资料归档,并达到工艺、质量、安全、环保及相关规范要求等。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审查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并满足发包人对项目的使用需求。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不锈钢酒罐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9-19 00:00 至 2025-09-24 23:59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EF%BC%89%EF%BC%8C%E5%87%AD%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92%8C%E5%AF%86%E7%A0%81%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8F%8A%E5%85%B6%E5%AE%83%E6%8B%9B%E6%A0%87%E8%B5%84%E6%96%99%EF%BC%88%E5%90%AB%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6%8A%80%E6%9C%AF%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J%E3%80%81%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5%95%86%E5%8A%A1%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S%E3%80%81%E5%9B%BE%E7%BA%B8%EF%BC%89%E3%80%82%E5%8F%A6%EF%BC%8C%E5%8F%AF%E9%80%9A%E8%BF%87%E6%9C%AC%E9%A1%B9%E7%9B%AE%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9%99%84%E4%BB%B6%EF%BC%8C%E5%85%8D%E8%B4%B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0-14 09: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0月14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