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市行大楼消防安保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ZH-2025-FC00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抚顺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市行大楼消防安保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9.6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提供 6 名消防服务人员,消防控制室实行 7×24 小时专人值守制度,每班不少于 2人。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市行大楼消防安保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市行大楼消防安保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采购项目相应能力的供应商;
2.供应商在与银行等企业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3.供应商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 3 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
□本项目同一分包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3)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其他关联关系情形。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并如实根据采购人要求作出
书面承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有效性不足,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4.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方要求。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6.未被宣告破产。;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6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6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1.注册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平台(简称中银智采)申请注册,并在注册成功后提交截图报名。
2.电子邮件领取,邮件题目注明“领取 XX 项目邀请文件”。请使用公司邮箱发送邮件到指定的邮箱,在邮件正文中明确领取人公司名称,所报项目、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邮件附件须有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声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以上材料须提供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4.文件售价:500 元/本(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6 月 24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6 月 24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
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100143@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