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名称) 二 标段
补遗书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4项“最高投标限价”由原来的“¥2106636.04元(大写:贰佰壹拾万零陆仟陆佰叁拾陆元零肆分)”更正为“¥2106635.96元(大写:贰佰壹拾万陆仟陆佰叁拾伍元玖角陆分)”。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6.3项“评标办法”更正为:
6.3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
注:(1)根据川府发〔2007〕14 号(十九)规定,推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招标人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含勘察、设计、监理、设备或材料采购、建设管理及其他服务项目),应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包工包料的施工项目,材料的采购方式由中标的承包人决定; 由项目业主负责提供材料(如钢材、水泥等)的,应按规定作为货物进行招标,评标办法可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项“其他”由原来的“1、本标段最高限价¥2106636.04元(大写:贰佰壹拾万零陆仟陆佰叁拾陆元零肆分),其中含基本预备费:100316.00元。2、如同一投标人在本标段多个标段中标,不允许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在2个及以上标段任职。”更正为“1、本标段最高限价¥2106635.96元(大写:贰佰壹拾万陆仟陆佰叁拾伍元玖角陆分),其中含基本预备费:100316.00元。 2、如同一投标人在本标段多个标段中标,不允许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在2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四、招标清单和控制价清单已重新上传,以新上传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
五、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苍溪县地质环境监测站
2025年05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