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海关艰苦地区边关生活设施保障能力提升工程(二期)——东兴海关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南宁海关艰苦地区边关生活设施保障能力提升工程(二期)——东兴海关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6002841001720001 | ||
招标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东兴海关 | ||||
建设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东兴海关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1441.64平方米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19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2月3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1月6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巨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巨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6827747.92元 | ||||
工期 | 144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陈海荣(注册编号:桂245111330014;身份证号:4525**********3718)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韦春伟(身份证号:4527**********275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学府壹号项目(2#住宅楼) 2.广西中小河流重点洪水易发区水文监测应急建设工程(河池部分)-改建河池水文巡测基地—生产业务用房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振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6827914.66元 | ||||
工期 | 144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骆彦合(注册编号:桂245131439600;身份证号:4502**********1428)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彭子晏(身份证号:4506**********452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 滨江府项目地下室 2. 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航道工程施工No.HD6标段陆屋城区安置点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新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6922121.53元 | ||||
工期 | 144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蒋春鹏(注册编号:桂245111116814;身份证号:4525**********6211)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周春梅(身份证号:4501**********034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友谊关景区客游中心前广场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友谊关停车场加油站工程(重)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广西华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声明其属于中型企业,不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7)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大中型企业不得参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防城港)http://***/fcgggzy%E3%80%81%E4%B8%AD%E5%8D%8E%E4%BA%BA%E6%B0%91%E5%85%B1%E5%92%8C%E5%9B%BD%E5%8D%97%E5%AE%81%E6%B5%B7%E5%85%B3%E7%BD%91http://nanning.customs.gov.cn%E3%80%81%E9%98%B2%E5%9F%8E%E6%B8%AF%E5%B8%82%E5%B7%A5%E7%A8%8B%E6%8B%9B%E6%A0%87%E9%80%A0%E4%BB%B7%E4%BF%A1%E6%81%AF%E7%BD%91http://www.fcgzbzj.cn%EF%BC%88%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5%AA%92%E4%BB%8B%E5%8C%85%E5%90%AB%E4%BD%86%E4%B8%8D%E9%99%90%E4%BA%8E%E4%B8%8A%E8%BF%B0%E5%AA%92%E4%BB%8B%EF%BC%89%3C/p%3E%3Cp%3E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东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0-76856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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