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尧天唯热电有限公司#1、#2炉电除尘器综合治理改造项目已由河北隆尧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隆经开批投资〔2026〕24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尧天唯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隆尧天唯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隆尧天唯热电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东方食品城,距邢台市约60公里,北距首都北京350公里,西距太原340公里,南距郑州350公里,东距济南300公里。电厂现有机组2台,总装机容量为2台B23-8.83/0.981背压式汽轮机。配置3台130t/h煤粉炉,主要为附近食品加工企业提供汽源。隆尧天唯热电有限公司#1、#2、#3锅炉为四川锅炉厂生产的CG-130/9.81-M3型高温高压、自然循环、单炉膛∏型、半露天布置、平衡通风、固态排渣煤粉炉。钢架采用型钢结构,按七级地震,露天设计,炉墙采用敷管炉墙和轻型炉墙结构。#1锅炉配置单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2锅炉配置单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空气预热器后的烟气首先经过一级预除尘,最后经后部电场除尘后由两台引风机送入湿式脱硫及湿式除尘器系统进入烟囱排入大气。每台炉配有一套正压浓相气力除灰系统。随着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不断修订和日趋严格,#1、#2炉环保设备难以稳定满负荷运行工况下烟尘排放浓度<5毫克每立方米,同时为了圆满完成该项目需要投标人协助招标方完成融资。
2.2 招标范围:对#1、#2炉除尘器系统改造项目所有设备及相关设备系统(包括电气和控制部分)的设计、设备及材料(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运输、储存保管、旧设备拆除、安装、调试、试验、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技术资料等,包含但不限于上述。#1炉#11电场检修;#2炉#21电场检修;#1、#2炉电除尘器所有保温及外护板全部更换(D列墙烟道至吸风机入口);除尘器改造采用国内除尘器先进技术,对其设计、安装、调试等相关工作保证烟囱入口烟尘排放浓度保证值小于5毫克每立方米,具体改造方案须招标方认可;#1、#2炉除尘器范围内的钢结构除锈刷漆;#1、#2脱硫塔喷淋系统优化改造、托盘增效等,提高脱硫效率,喷淋覆盖率不低于原设计,满足烟囱入口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小于10毫克每立方米;对系统阻力测试核定吸风机容量并改造;压缩空气系统容量核定(要考虑3台炉同时运行所需空气量,至少有一台空压机备用及相关配套设备)并增容改造(如需)等工作。本工程由投标人负责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职业健康“三同时”的相关工作,经相关部门备案,直至通过,招标人配合验收。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工作清单、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投标人工作、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技术协议对设备改造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性能保证,性能试验验收(委托第三方进行),均应由投标人负责,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详见招标文件。融资工作内容:负责对接金融机构,协助业主筹措项目资金(项目资本金除外)。2.3项目融资期及项目计划工期:2.3.1项目融资期: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融资,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确定。2.3.2项目计划工期: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或发包人)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1、#2炉现场施工工期分别为70日历日内完成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隆尧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隆尧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9-6660193
电子邮箱:lyxfgj@[链接]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隆尧天唯热电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邢台市隆尧县东方食品城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68号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陈工 | 项目负责人: | 王海英 联 系 人:阎子立、王越 |
| 电话: | 0319-2094955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1-83086977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13503319055@[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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