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杭环执法合(2024)20号
二、合同名称:2024年杭州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技术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QSZB-F(F)-E24120(GK)
四、项目名称:2024年杭州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技术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杭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地址:杭州市钱环路160号
联系方式:0571-89582120
供应商(乙方):浙江浙鉴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余杭商会大厦D座9楼
联系方式:边文武 0571-89281785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为污染源自动监控的国家平台、省平台开展日常管理维护及网络数据巡检,及现场端设备运行情况现场核查及运维考核等,具体参照招标文件以及响应文件执行。 (一)自动监控平台日常管理维护及网络巡检服务内容: 1.牵头做好国家、省在线监控平台日常管理、维护、更新等工作。 2.牵头做好在线监测数据网络巡检,对数据超标、数据异常、数据缺失等问题,做好有效传输率保障、超标督办、数据统计和通报等工作。 3.提供典型行业标记和督办技术保障,牵头全市垃圾焚烧行业、火电热电、水泥、造纸、污水处理厂行业的自主标记和事前事中、事后督办办理。 4.在线监控技术综合服务,包括定期对在线数据进行分析研判,输出执法监测线索,自动监控弄虚作假线索等信息;做好各类在线数据的统计、汇总、分析、研判、通报、报告等工作。 5.完成市局直管企业站点的有效传输率、视频联网率等考核目标(市局直管企业有效传输率达标监控点比例应达到95%以上,监控视频联网率应达到85%以上)。 (二)自动监控现场端设备运行情况现场核查及运维评价考核服务内容: 1.自动监测设备现场核查。根据国家和省市环保部门管理要求及工作技术规范,对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现场端设备开展抽查,其中市局直管单位每月至少现场检查1次,其他企业检查频次根据执法队工作安排;技术指导时同步填写“现场核查表单”、“现场监理意见书”等台帐,做好问题通报、汇总统计、整改跟踪等工作。 2.污染源自动监控第三方维护单位评价考核。根据浙江省、杭州市对第三方运维单位的相关规定,对其现场运维能力、运维质量进行评价打分,并建立考核档案。 (三)提供污染源第三方运维单位的过程管理平台: 1.建立智能档案,管理第三方运维单位及人员,建立数据库,实现台账信息化管理。
服务要求:1.项目服务期间,执法队对中标人项目组的6名技术服务人员响应情况每月进行考核(非特殊情况中标方服务人员少于6人则判定缺岗服务)。每未及时响应服务1天,则惩罚性扣除20%当月服务费用,直至扣完(未及时响应服务天数大于等于5天)。 2.项目服务结束后,中标人提交服务台帐资料完整,执法队根据《杭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开展履约验收评价,中标人技术服务的质量有以下不达标情况,逐项进行扣款: 3,1市局直管企业有效传输率、监控视频联网率不达标的,扣除合同总值10%款项; 3.2服务期内向执法队提供有效自动监控相关违法行为线索应不少于2条,服务期间未提供有效线索的扣除合同总值20%款项,提供1条有效线索的扣除合同总值10%款项; 3.3现场检查总数少于400家次,全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重点排污单位第三方运维单位现场检查覆盖率不足100%的,扣除合同总值50%款项。
服务期限: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服务地点:杭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七、验收日期:2025年07月02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在线监测执法大队、专家
九、验收意见:同意验收。
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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