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金湖县实验幼儿园用电线路改造项目 JSZC-320831-ZQHJ-C2025-0060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或淮安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2-16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831-ZQHJ-C2025-0060
项目名称:金湖县实验幼儿园用电线路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7.57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11.146710万元,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
拟对金湖县实验幼儿园用电线路进行改造,改造内容包含:更换实验幼儿园内三栋教学楼和门卫室及食堂的电线电缆,安装配套配电箱及防火桥架、电器开关、管线、灯具,更换园内围墙及园内电路电灯等,电源引自园区配电房,采用电缆穿钢管引入,电压220/380V。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采购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完成,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2.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
4.磋商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试类五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试类五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③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试类五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资质证书】;
2.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质同时执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期内);【申请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①符合要求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B证、身份证、与企业签订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采购公告发布前近3个自然月中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供应商必须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申请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企业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或淮安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苏采云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2-16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5-12-16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金湖县金湖不见面开标大厅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请磋商供应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负;
2.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采购代理(下称代理人):采购人委托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磋商的相关事宜。
4.采购代理费: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人支付服务费。其收取标准参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苏政采协[2024]20号)文件规定标准按折扣价9000元收取,此费用包含在磋商报价中,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予以综合考虑。(注: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应用数字人民币的通知》(淮协调办【2023】33号)要求,本项目代理费支付形式建议采用数字人民币支付:中标人须在基本帐户下幵通数字人民而钱包(ID),向代理机构数字人民币钱包(ID)支付项目代理费)。
5.勘察现场:为更好地了解现场情况,各供应商可自行至现场进行踏勘,熟悉实际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磋商的直接资料。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加价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勘察现场费用自理。
联系人:费工
联系电话:0517-869655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费工
电话:0517-86965566
附件:淮上清风审查截图.doc
JSZC-320831-ZQHJ-C2025-0060采购文件.doc
金湖县实验幼儿园用电线路改造项目-图纸.pdf
【清单】金湖县实验幼儿园用电线路改造项目.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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