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泾阳县三渠镇武寨府村排水管网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磋商文件的规定时间内(公休日除外),携带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西咸新区世纪大道铁投V领郡4号楼5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2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2025077
项目名称:泾阳县三渠镇武寨府村排水管网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2,018.8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泾阳县三渠镇武寨府村排水管网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802,018.87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02,018.87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工程排水施工 | 2802018.87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802,018.87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阳县三渠镇武寨府村排水管网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阳县三渠镇武寨府村排水管网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含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近三个月社保参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近三个月社保参保证明;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且无在建项目;
5、书面声明:出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保证资质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
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10日 至 2025年09月16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获取磋商文件的规定时间内(公休日除外),携带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西咸新区世纪大道铁投V领郡4号楼5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世纪大道韩非路铁投佳苑 4 号楼 503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9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世纪大道韩非路铁投佳苑 4 号楼 5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谢绝邮寄),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2、供应商需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EF%BC%89%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5%8A%A0%E5%85%A5%E9%99%95%E8%A5%BF%E7%9C%81%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E%9B%E5%BA%94%E5%95%86%E5%BA%93%E3%80%82%3C/p%3E%3Cp%3E3%E3%80%81%E8%90%BD%E5%AE%9E%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9A%84%E6%94%BF%E7%AD%96%EF%BC%9A%3C/p%3E%3Cp%3E%EF%BC%881%EF%BC%89%E3%80%8A%E5%85%B3%E4%BA%8E%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6%94%AF%E6%8C%81%E7%9B%91%E7%8B%B1%E4%BC%81%E4%B8%9A%E5%8F%91%E5%B1%95%E6%9C%89%E5%85%B3%E9%97%AE%E9%A2%98%E7%9A%84%E9%80%9A%E7%9F%A5%E3%80%8B%EF%BC%88%E8%B4%A2%E5%BA%93%E3%80%942014%E3%80%9568%E5%8F%B7%EF%BC%89%E3%80%81%E3%80%8A%E5%85%B3%E4%BA%8E%E4%BF%83%E8%BF%9B%E6%AE%8B%E7%96%BE%E4%BA%BA%E5%B0%B1%E4%B8%9A%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6%94%BF%E7%AD%96%E7%9A%84%E9%80%9A%E7%9F%A5%E3%80%8B%EF%BC%88%E8%B4%A2%E5%BA%93%E3%80%942017%E3%80%95141%E5%8F%B7%EF%BC%89%E3%80%81%E3%80%8A%E8%B4%A2%E6%94%BF%E9%83%A8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
(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阳县三渠镇人民政府
地址:泾阳县三渠镇街道
联系方式: 029-364852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豪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世纪大道韩非路铁投佳苑4号楼501室
联系方式:029-335845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静
电话:029-33584586
陕西豪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