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凤山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 | 项目招标编号 | XFJS2025-ZB002 | ||||||
招标人 | 凤山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单位 | 凤山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祥凤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拟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站11个,污水收集管网22809米,检查井1111个,界牌251块,交通警示牌81块,宣传牌47块,告示牌25块,防撞栏3755m,隔离网9511米,拆除垃圾焚烧站9座,设置取水口视频监控2处,编制水源地应急预案2套。(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
开标时间 | 2025年6月20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6月23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6月26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兴鸿建工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兴鸿建工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壹仟陆佰伍拾贰万伍仟壹佰伍拾伍元贰角整(?16525155.20元)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廖世洁(注册编号:桂245111117762;身份证号: 450423********1021)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韦如洁(身份证号:452702********4567)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长硕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壹仟陆佰肆拾伍万捌仟陆佰零陆元柒角壹分(?16458606.71元)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罗世灿(注册编号:桂245131438164;身份证号:450981********6013)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卢明霜(身份证号:452724********252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新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壹仟陆佰叁拾玖万壹仟壹佰壹拾元伍角贰分(?16391110.52元)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罗晓萍(注册编号:桂245141438465;身份证号:450981********2603)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书萍(身份证号:452128********2023)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EF%BC%89%E3%80%81%E5%85%A8%E5%9B%BD%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5%B9%BF%E8%A5%BF?%E6%B2%B3%E6%B1%A0%EF%BC%89%EF%BC%88http://ggzy.jgswj.gxzf.gov.cn/hcggzy/%EF%BC%89%3C/p%3E%3Cp%3E%3C/p%3E%3C/td%3E%3Cp%3E%3C/p%3E%3C/tr%3E%3Cp%3E%3C/p%3E%3Ctr%3E%3Cp%3E%3C/p%3E%3Ctd width="130" colspan="2">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河池市凤山生态环境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8-68155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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