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名称 | 标段(包)编号 |
1.招标条件
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南通站站房及相关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通知》(发改基础〔2021〕1629号)、《国铁集团 上海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太仓站等11座站房及相关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3〕48号)批准建设,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南通站安达路、石桥路、 友谊路下穿同步实施工程已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安达路下穿铁路通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通住建城〔2024〕183 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石桥路路下穿铁路通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通住建城〔2024〕174 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友谊路下穿铁路通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通住建城〔2024〕175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本次钢结构焊缝、桩基第三方检测咨询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投标。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
2.1.1南通站站房及相关工程
建设规模:南通站站房及相关工程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幸福街道境内,在既有宁启铁路南通火车站北侧,安达路东侧,顺达路南侧,安顺路西侧的地块内,距离南通市主城区约 6km。
南通站改扩建后站场总规模 9 台 20 线、分别为位于南侧的既有宁启场,规模 3 台 7 线,站台有效长度为 550m;位于中间的新建沪渝蓉场,规模 3 台 8 线,站台有效长度为 450m;位于北侧的预留如通苏湖城际场,规模 3 台 5 线,站台有效长度为 450m。
建设场地位于长江三角洲平原地区,为长江冲积与海积而成,地形平坦、开阔,自西向东微倾斜,河渠纵横,水系发育。地面标高 2.9-4.3m。拟建场地范围大部分为耕地,少部分为房屋,南侧紧邻既有宁启铁路南通站。南通站向东距离海岸线约 67km,向南距离长江北岸约 11km。
2.1.2安达路、石桥路、友谊路下穿铁路通道工程
安达路、友谊路、石桥路位于南通站东西两侧,采用四孔框架桥依次穿越在建沪渝蓉高铁及既有宁启铁路。安达路位于沪渝蓉高铁南通站西侧约 200 米,为南北向城市之路;友谊路位于沪渝蓉高铁南通站东侧约 200 米,为南北向城市次干道;石桥路位于沪渝蓉高铁南通站东侧约 1.1Km,为南北向城市次干路。
2.2 技术标准
(1)设计使用年限:50年。
(2)结构安全等级:结构安全等级一级、重点抗震设防类、耐久性满足100年。
(3)结构设计基准期:工作年限50年,基本风压和基本雪压荷载重现期金属屋面为100年,其余50年。
(4)抗震设防烈度:7度。
(5)结构形式: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公共区域采用钢网架或桁架结构,其余采用钢筋混凝土梁板结构。
(6)绿建节能:站房设备用能指标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标准。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含: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南通站站房钢结构焊缝第三方检测、同步实施安达路、石桥路、友谊路下穿铁路通道工程桩基第三方检测。招标预算对应项目第十一章其他费。
2.4 工程计划工期:
项目工期 1034 日历天,已于2024年12月开工建设,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0月。
本项目第三方咨询服务期限:自签订第三方咨询服务合同时起,至本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后止。
2.5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标段情况如下:
NTZZF-01JC标段:包括南通站站房钢结构焊缝第三方检测、同步实施安达路、石桥路、友谊路下穿铁路通道工程桩基第三方检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项目要求。
3.1资质条件:
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资质具有以下两者之一:
(1)具有综合资质;
(2)具有地基基础专项检测资质和钢结构检测专项资质。
3.2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专业检测工程师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在本单位服务2年以上,劳动合同终止期不早于本项目合同终止期。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8年及以上高速铁路或类似项目检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8年及以上检测工作经历;专业检测工程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年及以上检测工作经历。检测人员应经过具备检验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4业绩要求:
具有近5年完成过至少1项高速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第三方检测业绩。
3.5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母子公司同时投标。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监测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
(6)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
(7)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C级整改期;
(8)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检测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
(9)其他情形:投标人与检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单位委托的检测单位等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于2025年8月3日至2025年8月7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时,下午 14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南京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樱铁村1号(铁路体育馆院内)计财部110室)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免费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
4.2凡有意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前须在上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hggzy.com)通过CA登录系统并通过网上进行投标信息填报(CA办理方式:https://www.shggzy.com/jyznczzn/386968);投标人系统操作详见铁路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https://www.shggzy.com/jyznczzn/380971;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详见https://www.shggzy.com/gywmlxfs。
5.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6.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评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9时00分至2025年8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689号1号楼)。
7.2 投标保证金:6万元,接受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接受以金融机构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7.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樱铁村1号(铁路体育馆院内)
邮 编:210042
联 系 人:尹学谦 宋益飞
电 话:025-85838839025-85838727
电子邮件:zhbjcb2013@163.com
行政监督部门:国家铁路局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501号
电话:021-51236693
传真:021-51236680
邮编:200071
2025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