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公资土拍告〔2025〕16号
经四川省德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洪湖路与燕山路交会处东南角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组织由德阳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主要指标要求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凡欠德阳市人民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土地款或与德阳市人民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债务债权纠纷未了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与本次拍卖。德阳市及各区(市、县)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不得参与本次拍卖。
(二)该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人应独立竞买。
(三)按宗地出让文件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23:59:59前(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缴纳到账的不具有竞买资格。
三、宗地竞买特殊要求:
(一)竞得人竞得土地后,拟在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宗地地下资源、埋藏物不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流转的范围。按照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砂石资源开采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德办发〔2023〕46号),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与德阳经开建投建材有限公司签订《政府投资/社会投资项目地下砂石接管协议》,接受德阳经开建投建材有限公司对宗地项目内砂石资源的利用、交接等管理。
(三)土地出让后严禁改变土地用途,确需改变用途,由出让人依法进行收回后重新公开出让。四、意向竞买人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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