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博冠环保制品有限公司
零星工程维修改造项目采购文件
一、项目情况:
本项目为广西博冠环保制品有限公司零星工程维修改造项目。
工程地点为:河池市宜州区洛东工业园博冠公司厂区内。
二、报价人要求:1、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足够的力量按发包方要求提供合格的标的。3、为保证项目采购的质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价。4、承包方须具备(1)经营范围中具有建筑工程施工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报价人须知:
1、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请登录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s://gxygcg.ejy365.com)进行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可在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后再行报名。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0771-5581051、5715031。提示:供应商只有在“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并获取(购买)并下载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了采购文件。2、 时间:采购公告发布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20日14:30点前
3、报价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5年5月20日14.30点前递交至博冠生产区南门。
协同采购响应文件形式: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超期不受理。
4、报价方只有一次按照平台出价规则的出价机会,我司根据各报价方的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规则。评出成交单位,发放成交通知书。5、本次竞价的相关解释权归发包方所有。6、本项目最高报价上限:2.5万元。
7、报价保证金:本次投标无需保证金。
四、项目内容和要求:
内容:报价(根据清单要求),报价单须盖公章。
具体工程量已工程量清单为准。
要求:1.至少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工程所需内容,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2.该项目工期为10个日历天,承包方须在工期内完成所有约定的工程量。
质量要求:达到使用要求、合格。
4.1验收要求:
1)工程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所需材料都要提供材质证明,
2)工程质量应当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执行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3)工程质量达到设计图纸及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合格率达100%。
4)验收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 梁金 183788512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