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榆林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榆林市中医医院鼻窦内窥镜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5 万元,招标人为榆林市中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榆林市中医医院鼻窦内窥镜系统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榆林市中医医院鼻窦内窥镜系统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榆林市中医医院鼻窦内窥镜系统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 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其他组织 应提供合 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投标人为制造厂家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 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复印件(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 业执照。且审计报告应当经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或提供其基本存款 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 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及自成立以来的财 务报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5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 1 个月的社会保障资 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5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 1 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书面声明: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8、信誉情况:(1)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网站截图);
9、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格式见招标文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 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9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9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线上报名与线下报名需同时进行,文件发售时间节假日除外;投标人须在招 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提供以下资料:①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