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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锦州分公司市场部2026年宣传活动执行服务(二次)

锦州市 其他 2025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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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锦州分公司市场部2026年宣传活动执行服务(二次)(标段编号:LNBBFA20251117000202),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依诚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拟对2026年参会展览活动执行服务供应商进行采购。供应商将在2026年锦州电信各类会展活动和室内外促销活动中,提供策划方案并执行实施,提供活动相关物料的设计、印制、运输、布放,提供演职人员等服务。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详见附件《采购清单》

采购方式:公开询比(资格后审)

项目预算:400000.00(不含税)元,其中服务类251200.00(不含税)元,物资类148800.00元(不含税)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 符合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服务质量要求

签约方式:与供应商签订一事一议合同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成交份额100%。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根据《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相关规定,如采用替代禁止采购的备选处理措施,须明确备选处理措施“针对每例行为,综合评估法下扣减总分3分”。

    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本项目推荐3家成交候选人,按照供应商综合排名顺序确定综合排名第一至三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若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按有效供应商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技术得分相同的,“服务方案”得分高者排名优先。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国电信锦州分公司市场部2026年宣传活动执行服务

宣传

-无

400000

电信公司

3天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 成交原则:经过成交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综合排名顺序确定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名第一名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不含税响应总价限价,服务类最高不含税响应总价限价为251200.00元,物资类最高不含税响应总价限价为148800.00元。供应商报价高于其服务类不含税响应总价、物资类不含税响应总价,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注: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财务要求: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提供承诺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证明材料或2024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止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1.4 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至少1份宣传推广类或宣传物料及印刷类同类业绩。

注:(1)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汇总表、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

(2)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和合同签章页。

(3)若为固定总价合同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发票。

(4)若为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与订单须同时提供,业绩数量以提供框架协议数量为准,框架协议下每个订单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发票。

(5)如评审委员会一致认为资料提供不全、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或图片因模糊等原因无法辨识,则作未提供处理。

2.1.5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设计(制作)人员1人、财务人员1人、送货(安装)人员1人。

注:(1)须提供人员清单列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社保证明须提供服务团队人员距离响应截止日所在月份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参保人员信息、(参保)缴费单位名称、(参保)缴费期限等重要信息。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社保的,须提供人员输出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中应明确该成员派驻至供应商单位,否则视为无效。

(3)所配备人员须在人员列表中注明职位,未注明则不计取。

(4)设计、制作人员可为一人,送货、安装可为一人,其余人员重复均不计取。

(5)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旦被发现将按废标处理,并报请采购人相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2.1.6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1.7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8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1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1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1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04日08时30分00秒至2025年12月08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1日09时3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7. 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F%BC%8C%E5%85%B6%E4%BB%96%E5%AA%92%E4%BB%8B%E8%BD%AC%E8%BD%BD%E6%97%A0%E6%95%88%E3%80%82%3C/p%3E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市凌河区南京路五段46号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科贸大厦2028室

邮    编:

/

邮    编:

110004

联 系 人:

陈经理

联 系 人:

朱旭泽 李正鹏 孙郁晴 王超 张佳红 王雅南 盖猛 李媛媛 苏春颖

电    话:

0416-7102667

电    话:

15524448235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zhuxuze@yichengzhaobiao.com

网    址:

/

网    址:

http://***/

 

 

开户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同泽支行

 

 

账    号:

71050154740010939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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