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外包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14号-JLFL2025-0618
2.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外包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600,000.00元/年(按照采购单位交付给中标单位处理的垃圾量,据实结算。如服务周期内,产生垃圾量超出或不足部分,按照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5.最高限制单价:24元/立方米(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垃圾预处理、筛分、分选的处理费、清理费、机械费、人工费、水电费、运输、分拣场地费、税金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6.服务需求:为经开区2025-2028年度产生的所有建筑和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7. 服务期限:3年。在采购单位预算资金有保障、服务标准、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可采用一次采购,按年续约的方式,总年限不超过三年。服务期内,如因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采购单位不再具有资源化处理服务需求的,书面通知中标单位后,服务期终止,采购单位无需额外承担任何责任;
8.服务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范围内;
9.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要求的合格标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
2.1《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3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
3.4 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3.1时间: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23日,每天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3.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3.3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网上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3.4售价:0元/套
四.投标文件提交
4.1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长春市合肥路与长吉南线交汇西行50米,合肥路3013号,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
4.3投标文件的提交方式: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
4.4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
4.5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技术咨询:供应商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本项目。
4.6办理联系方式:400-881-7190。
五.开启
5.1 时间:2025年8月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长春市合肥路与长吉南线交汇西行50米,合肥路3013号,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
5.3开启方式: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开启响应文件。
5.4本项目采用本项目采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采购活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供应商在电子化平台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前,应在电子化平台完成信息注册(如已注册长春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则无需重复注册);
7.2 CA 数字证书申请流程链接:http://www.anxinca.com/kehu/zcy/kh-zcy-zsshenqing.html,未进行政采云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 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政采云平台上的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须自行考虑办理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
7.3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 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 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
7.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95763获取帮助。
7.5 公告发布媒体:“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并同时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地 址:长春市洋浦一路与万州街交汇处
姓 名:宋智泉
联系方式:18143056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0431-811066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丹
电 话:0431-81106630 18186849055
4.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电 话:0431-89960309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