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扫描仪
项目编号:62025050771794820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海沙尔·艾力汗13519916733报价起止时间:2025-05-07 16:10-2025-05-12 20:00
采购单位: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高速扫描仪 | 核心参数要求:商品类目: 扫描仪; 参数1:A4,双面自动馈纸式,扫描元件:CIS,分辨率:600 dpi,LED光源,USB3.2 Gen1接口,ADF进纸器容量:100张,扫描速度(A4/彩色、灰度、黑白/200 dpi/每分钟):50张/100面,支持统信UOS、银河麒麟、中标麒麟、中科方德、Windows等操作系统,支持龙芯、鲲鹏、飞腾、兆芯等CPU;参数2:原厂质保≥2年;采购人需求描述:-;次要参数要求: | 3件 | 12000.00 | - |
附件: -
响应附件要求:1.报价单(扫描仪的详细品牌、型号、参数、产品图片等)2.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授权书3.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质保函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克拉玛依市 克拉玛依区 银河路街道 油建北路255号区人民法院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商务要求 | 在质量要求方面,所供应的产品必须与采购单位的需求一致(包括规格、参数),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授权及质保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条件中如有未能满足条件的视为无效投标,对不能满足条件或虚假响应、或者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按时交货影响采购单位使用的供应商,采购方有权根据采购法及政采云管理办法拒收,并依法依规提请采购中心/政采云平台进行处罚。 |
商务要求 | 供应商报价为最终报价,应包含产品全部配件、运输、税费、保险费等全部费用,我方不再支付其它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