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燕家务社区实施整体改造项目一期 (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燕家务社区实施整体改造项目一期
(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已由霸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霸发改招标核准[2024]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0%,财政资金占比100%,招标人为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95065.92万元,其中一标段建安工程估算价86519.78万元,建设规模:一标段总建筑面积214801.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0890.9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3910.12平方米,另外建设燃气、雨污水、供水、供热管道以及道路、电力、照明、绿化等基础配套设施。 建设地点:霸州市。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工作。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86898.2万元。计划工期:总工期1088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058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为2025年12月15日至2028年11月7日(因响应大气治理、职能部门检查、政策性停工及施工进展不确定因素等引起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具体开工日期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③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财务要求:完整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3.1.3业绩要求:自2020年10月1日以来完成过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0年10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应配备与本项目规模相匹配的管理机构及人员。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
3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6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为本项目的总负责人,同时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之间不得兼任,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整体协调、管理等工作,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2.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7其他要求:1.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且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担任过与该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该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1.8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9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4.其他:1)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两家单位,至少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应至少具备公告第3.2项资质最低要求中的2项资质之一,其资质等级应根据各自联合体成员的分工认定,即设计方具有设计资质,施工方具有施工资质。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分工的,按照其资质等级最低的认定。
2)联合体投标应分开提供业绩,设计方提供工程设计业绩,施工方提供施工业绩(不局限于同一工程),由多个单位共同承担同一分工的,其任一方提供合格业绩视为满足要求。
3)联合体投标人应以施工方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应分开委派人员,设计方委派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方委派项目经理,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与实施。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及分工,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承担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及其业绩认定。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0-10
08:30至2025-10-15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0-30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平台上发布。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逾期递交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标+“全省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吴树发,地址:霸州市益津南路330号(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服务电话:0316-7285833。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王迪 、孙立翔,联系电话:13811255572、1663333632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6-7236939
电子邮箱:
zhaobiaoban218@sina.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