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税务2025年存储设备购买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AH2025-ZXGK-A0059-B00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税务2025年存储设备购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金数码园3号楼15层1501
中标(成交)金额:547.8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全闪存储A | 联想 | C800 | 1 | 1450000元 |
全闪存储B | 联想 | DG7000 | 2 | 1100000元 |
存储虚拟网关 | IBM | SVC | 4 | 37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红,张健,张勇,潘祖聪,蔡大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0551-62838109。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四)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五)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ccgp.gov.cn)。
本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综合得分为92.40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3398号
联系方式:许先生,0551-628381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储女士
电 话:0551-63756086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税务2025年存储设备购买项目采购文件-商务部分0717.pdf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税务2025年存储设备购买项目采购文件-技术部分0717.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