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安顺市西秀区国有停车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已由安顺市西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以2507-520402-07-01-617010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顺市西秀区汇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国有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安顺市西秀区国有停车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总承包(EPC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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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安顺市西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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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本项目通过租赁现有国有停车场存量停车位(22个国有停车场合计7846个车位,本次租赁其中908个停车位)建设908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其中快充706个,超充202个),安装480KW-8枪充电堆101台,360kW-6枪充电堆10台,240kW-4枪充电堆10台,安装箱式变压器52台,并配套建设遮阳雨棚、配电房、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监控系统、消防系统、防雷、标识标牌及其它满足新能源汽车服务的配套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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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总额(万元):787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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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万元):7259.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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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12个月) ;
招标内容:本项目通过租赁现有国有停车场存量停车位(22个国有停车场合计7846个车位,本次租赁其中908个停车位)建设908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其中快充706个,超充202个),安装480KW-8枪充电堆101台,360kW-6枪充电堆10台,240kW-4枪充电堆10台,安装箱式变压器52台,并配套建设遮阳雨棚、配电房、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监控系统、消防系统、防雷、标识标牌及其它满足新能源汽车服务的配套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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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设计单位须具备的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施工单位须具备的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国家能源部门核发的叁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兼任)
3.1.4施工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各成员单位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再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
(3)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应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4)除上述要求外,联合体还应满足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5)联合体成员最多不得超过3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19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09月26日00时00分00秒采取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登录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8501/TPBidder/memberLogin%EF%BC%89%E8%8E%B7%E5%8F%96%3C/p%3E%3Cp%3E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图纸获取方式详见第7条其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11时00分,地点为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西秀区武当路与定安大道交叉处东南角)。该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公告特别提醒4、5。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安顺市)、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7.其他
7.1 本项目采用电子报名,请各投标人合理的安排CA办理时间;
7.2 图纸获取方式:无
7.3 投标保证金可以是银行电汇、网上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交纳)。该项目需缴纳20万元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1日 16时00分。开户银行:贵州银行安顺若飞支行 ;行号:313711000107;户名: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333001400000001。
7.4 本项目的保证金缴纳程序严格执行缴费码机制(详情详见中心通知公告栏《保证金缴纳新流程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