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海市2025年堤防及公益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210700109323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凌海市2025年堤防及公益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已由锦州市水利局以锦水审[2025]2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凌海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凌海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凌海市2025年堤防及公益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维修养护大、小凌河凌海段堤防总长度125km,恢复原有工程设计标准。
2.2建设地点:凌海市。
2.3招标范围:大、小凌河凌海段堤防总长度125km,其中:大凌河堤防108.23km,小凌河堤防16.77km。本次拟对大凌河堤顶破损严重堤段进行维修养护75km;维修养护砂石堤顶路36km;雨淋沟填筑37处;对大、小凌河堤坡进行人工清除堤坡杂木杂草17.05万㎡,其中大凌河14.48万㎡,小凌河2.57万㎡。(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第1标段:凌海市2025年堤防及公益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
2.5质量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
2.6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8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9月14日(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开竣工日期) 。
2.7投标保证金:0.5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网银、保函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交纳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3.3信誉要求:
(1)被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且公开期限内的;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2)凡被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取消在相应地区投标资格行政处理、或者被有关部门依法列入严重失信行为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6其他:
(1)参加辽宁省水利工程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应在水利部的水利建设市场监督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督平台进行登记。
(2)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投标人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水利工程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的,请登陆“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公共资源一网交易登陆入口—水利工程交易系统—交易主体注册”,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方法详见《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手册》( 操作手册下载网站:https://slt.ln.gov.cn/slt/zxpd/tzgg/2023011013315528876/index.shtml)”,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开展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其他交易平台项目按照各交易平台的要求执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5.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5年07月14日08时00分至2025年07月21日17时00分止,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网址:http://ggzy.jz.gov.cn )下载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招标资料。
5.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网址:http://ggzy.jz.gov.cn )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0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网址:http://ggzy.jz.gov.c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递交,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6日09时00分。
6.4开标方式:现场电子开标。
6.5开标说明: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纸质版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现场解密与开标。
6.6其他:开标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凌海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办公电话0416-8160990。
11.联系方式
(1)招标人:凌海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凌海市国庆路21号
联系人:孟祥柱
电话:0416-8192896
(2)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联系人:杨雪
电话:0416-3566667
传真:0416-3596622
电子邮件:hualong88518@163.com
(3)异议处理联系人:杨雪
联系方式:0416-3566667
(4)交易平台技术问题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416-2110841
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