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广丰区智慧城市管理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一期B区工程[第2次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中12.1.1说明事项第9条投标保证金形式:增加:④投标企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若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的,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若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须为“见索即付”保函,并提供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支付保函财务费用的相关原始凭证(缴款凭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材料)。
2、现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建造师施工组织设计陈述会时间)延期至2025年09月15日09时00分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09月14日16时30分。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9月0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3月04日”;现变更为:2025年09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3月24日”。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答疑文件。本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各投标人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并重新下载答疑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及损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上饶市广丰区房地产开发公司
2025年0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