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焦作市人民医院信息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2.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
通过本服务项目,为医院在用信息系统中的实际问题提供服务,提高医院运维系统的能力,建立以医院需求为核心的服务模式,促进医院信息化持续发展。
3.拟采购的服务的预算金额:13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贰万元整)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次系统运维服务涵盖我院核心HIS系统、门诊临床信息系统、住院临床信息系统、电子病历系统、抗菌药物管理系统、住院临床路径管理系统、医院感染管理信息系统、住院护士工作站、检验科信息管理系统LIS、体检系统、信息平台等,本次采购系统原厂商运维服务采用单一来源形式,主要有以下理由:
系统连续性和稳定性:我院已部署的核心HIS、电子病历等信息系统是由拟定供应商设计、开发和实施的,他们对于系统的架构、代码和操作流程有着深入的理解和经验。为保持系统的稳定性、兼容性和连续性,尤其是对于我院定制化的系统流程、定制单据、病历模板内容更为熟悉,继续由原供应商提供运维服务能避免因更换服务商而导致的风险。
专业技术支持和知识转移:原供应商掌握核心技术,能提供及时、专业的技术支持,包括软件补丁、版本升级、故障排查等,这是第三方服务商难以替代的。另外,原有供应商已经完成了与系统相关的知识和经验的积累,这有利于快速解决问题和优化服务。
数据安全与保密性:医院信息系统涉及敏感数据和业务逻辑,由原供应商运维可以确保数据安全保密措施得到妥善维护,原供应商对系统的安全控制机制非常了解。
服务效率和响应速度:由于原供应商对系统有深刻的认识,他们在处理系统故障、实施变更或提供运维服务时,效率更高,响应速度更快,降低了运维时间和修复成本。
合同延续性与经济性:我院与原供应商已有多年合作历史,双方有深厚的合作基础,运维服务合同能享受到更好的服务条件,从经济角度考量更为划算。
法律法规要求或政府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各系统的源代码受到特定法规制约,可能要求必须由原开发商提供运维服务,以确保满足特定的合规性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9号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司敬旗 | 机关事务中心 | 高级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刘盛彬 | 山阳招商服务中心 | 中级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张战新 | 高新区教体中心 | 高级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四、公示期限
2026年1月27日08时00分至2026年2月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6年1月27日08时00分至2026年2月2日18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形式将意见递交至焦作市人民医院,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焦作市人民医院
地址:焦作市解放中路267号
联系人:原先生
联系方式:0391-2113087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焦作市山阳区长恩路森林半岛西门南鑫诚国际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525566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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