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结核病医院_智慧医院信息化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名称:佳木斯市结核病医院_智慧医院信息化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二、项目编号:ZZ52359FW04540232
三、招标公告日期:2025年08月15日
四、更正公告日期:2025年08月21日
五、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公告中“项目名称:佳木斯市结核病医院_智慧医院信息化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现更正为:“项目名称:佳木斯市结核病医院(佳木斯市肿瘤医院)_智慧医院信息化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二、原招标公告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佳木斯市结核病医院_智慧医院信息化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8)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0)报价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1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报价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端口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1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现更正为:“(1)须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8)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9)报价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企业、法人及委托代理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10)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报价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端口对企业、法人、被授权委托人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1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原招标公告中“招 标 人:佳木斯市结核病医院”,现更正为:“招 标 人:佳木斯市结核病医院(佳木斯市肿瘤医院)”。
如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六、项目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佳木斯市结核病医院(佳木斯市肿瘤医院)
地址:佳木斯市光华街37号
联 系 人:顾女士
联系电话:0454-8617066
3、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786号院内中资办公楼三楼
项目联 系 人:马云龙
电话:0454-603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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