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资晶锐新材料(新疆)有限公司功能性金刚石材料创新示范基地项目生产设备采购
中标候选人公告
豫资晶锐新材料(新疆)有限公司功能性金刚石材料创新示范基地项目生产设备采购(项目编号:2025-066-ZB)于2025年6月20日在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叉口绿地中心北塔16楼第五会议室进行了开标,并在开标结束后在第四评标室进行了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规定程序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现就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豫资晶锐新材料(新疆)有限公司功能性金刚石材料创新示范基地项目生产设备采购
2、招标编号:2025-066-ZB
3、项目地点:新疆哈密市高新区。
4、项目概况:豫资晶锐新材料(新疆)有限公司拟建设功能性金刚石材料产业化生产线,现根据生产要求采购MPCVD设备、激光切割机、氢气发生器等。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设备的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7、质保期:
MPCVD设备质保期:自验收合格的次日起计算一年(不含各类耗材、易损件。其中磁控管保修5000小时,设备关键部件:流量计、真空度计、高温计、真空泵、调压阀、压力控制器、PLC、控制系统元件、电源系统元件等部件,质保2年。若一台设备相同问题一年内出现3次,对设备进行退货处理。设备故障后,厂家1小时内开始指导解决,远程解决不成功,48小时内到现场解决。)
其他设备质保期:自验收合格的次日起计算一年。
8、交货地点:用户工厂现场。
9、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
10、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一个标段。
二、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国机金刚石(河南)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大写:壹亿贰仟玖佰肆拾陆万壹仟玖佰元整小写:12946190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8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质保期:
MPCVD设备质保期:自验收合格的次日起计算一年(不含各类耗材、易损件。其中磁控管保修5000小时以上,设备关键部件:流量计、真空度计、高温计、真空泵、调压阀、压力控制器、PLC、控制系统元件、电源系统元件等部件,质保2年。若一台设备相同问题一年内出现3次,对设备进行退货处理。设备故障后,厂家1小时内开始指导解决,远程解决不成功,48小时内到现场解决。)
其他设备质保期:自验收合格的次日起计算一年。
交货地点:用户工厂现场。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舞钢硕基实业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大写:壹亿叁仟叁佰玖拾万贰仟元整小写:13390200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8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质保期:
MPCVD设备质保期:自验收合格的次日起计算一年(不含各类耗材、易损件。其中磁控管保修5000小时,设备关键部件:流量计、真空度计、高温计、真空泵、调压阀、压力控制器、PLC、控制系统元件、电源系统元件等部件,质保2年。若一台设备相同问题一年内出现3次,对设备进行退货处理。设备故障后,厂家1小时内开始指导解决,远程解决不成功,48小时内到现场解决。)
其他设备质保期:自验收合格的次日起计算一年。
交货地点:用户工厂现场。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北晶全仪器仪表销售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大写:壹亿叁仟贰佰捌拾贰万伍仟元整小写:13282500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8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质保期:
MPCVD设备质保期:自验收合格的次日起计算一年(不含各类耗材、易损件。其中磁控管保修5000小时,设备关键部件:流量计、真空度计、高温计、真空泵、调压阀、压力控制器、PLC、控制系统元件、电源系统元件等部件,质保2年。若一台设备相同问题一年内出现3次,对设备进行退货处理。设备故障后,厂家1小时内开始指导解决,远程解决不成功,48小时内到现场解决。)
其他设备质保期:自验收合格的次日起计算一年。
交货地点:用户工厂现场。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
三、中标候选人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告在《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清风招采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易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豫资晶锐新材料(新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5903629690
联系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融岛中环路28号豫资控股大厦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北京)项目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女士施先生赵先生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7楼708室
联系电话:18339809358
电子邮箱:zzbjxmzb@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施先生 赵先生
联系方式:18339809358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自发布中标候选人公告之日起3日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告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25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