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
| 新能源救护车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更正、澄清、修改。未获取完整资料或报名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0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JZGK20261706
项目名称:石家庄市急救中心救护车更新项目
预算金额:1940000
最高限价(如有):1940000元
采购需求:纯电动救护车4台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30日至2026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更正、澄清、修改。未获取完整资料或报名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0月20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2%EF%BC%89%EF%BC%8C%E6%9C%AC%E9%A1%B9%E7%9B%AE%E5%9C%A8%E7%BA%BF%E5%BC%80%E6%A0%87%EF%BC%8C%E6%8A%95%E6%A0%87%E5%8D%95%E4%BD%8D%E6%97%A0%E9%9C%80%E5%88%B0%E5%BC%80%E6%A0%87%E7%8E%B0%E5%9C%BA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1.有关《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程序》《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20210701》《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49.100》等电子开评标业务指南、文件制作工具,请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链接])-“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2.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证书业务咨询: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CA证书业务办理[链接]:8181)。3.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投标邀请规定的有效期内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20210701》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修改等内容。网上发布后(含澄清及修改等全部内容)即视为所有潜在供应商领取了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潜在供应商如未按上述程序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责任自负。4.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49.100》(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编制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响应文件等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自动放弃投标。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开标形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有关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家庄市急救中心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88号
联系方式:0311-666101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中储广场E座801室
联系方式:0311-870183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云聪
电 话:0311-87018305
八、附件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