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0,795,9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补遗书001号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18773001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就《索县九个乡镇清洁能源供暖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八标段)》,项目编号:S1407003401018773001(以下称”招标文件”)发布第00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索县人民政府)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就《索县九个乡镇清洁能源供暖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八标段)》(以下称“招标文件”)发布001号补遗书,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将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一并阅读,本补遗书与发布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链接])的“索县九个乡镇清洁能源供暖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八标段))”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 1、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项目管理机构第3条技术负责人(施工)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的得2分;市政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及以上得3分,本项合计最高得5分;内容。因同一人员中级、高级职称不可同时作为两项独立积分情形,为消除评审歧义(同一人员中级、高级职称不得重复计分),现更正为: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3分;市政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得5分,本项合计最高得5分; 2、由于本项目澄清时间不满足15天,现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26年11月13日10时30分。 3、如果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涉及以上更改内容,均依照本补遗书的内容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7628093405 2026年10月29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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