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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校园修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校园修缮项目

广东省 其他 2026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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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校园修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2511-440111-04-01-570297
投资项目名称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校园修缮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校园修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名称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校园修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所属各校区(包括但不限于南、北校区)。实际实施校区及具体范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资金来源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招标范围及规模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为招标人各校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止的校园修缮项目提供设计施工总承包服务,包括修缮改造工程、零星维修工程及不可预见项目。
招标内容承包人应承担以下工作:(1)应按本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招标人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中直至竣工联合验收前的设计服务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并按招标人要求准备汇报材料。(2)本次发包范围内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中标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中标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3)负责本项目实施期间的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措施的管理和维护。(4)联合体主办方对招标人负全面主体责任,在合同执行过程为中标人的当然第一责任主体,包括但不限于由于设计、施工和管理失误或不当造成的各种损失(不可抗力和业主因素造成的除外)。除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外,还对本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协调等负总责。(5)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施工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实施直至竣工联合验收所需的总承包管理和配合移交场地、提供检测条件及辅助设施、相关资料等服务。(6)联合体主办方负责办理工程所有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的相关费用(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明文规定必须由招标人承担的费用,且有明确的收费标准的除外)。同时,招标人全力配合各项手续办理。(7)总承包方或联合体主办方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包括且不限于:街道居委、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门、质安监、建管、城管、卫生、防疫、环保、水务、气象局、人防办、地震灾害办公室等。注: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适当调整,并按合同约定处理,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投标单位应预计并承担可能带来的风险及费用。且本项目建设地点涉及多个地区,可能会要求承包人同时进场开展施工工作,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承包人应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工期(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止。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159.000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3.4.1工程设计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接设计任务方):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领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领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资质的要求。注:①工程设计资质内容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设置。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②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EF%BC%89%E7%A1%AE%E5%AE%9A%E3%80%82%E9%A6%99%E6%B8%AF%E4%BC%81%E4%B8%9A%E7%BB%8F%E5%A4%87%E6%A1%88%E4%B8%94%E5%A4%87%E6%A1%88%E7%9A%84%E4%B8%9A%E5%8A%A1%E8%8C%83%E5%9B%B4%E6%BB%A1%E8%B6%B3%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8%A6%81%E6%B1%82%E7%9A%84%EF%BC%8C%E5%8F%AF%E4%BD%9C%E8%AE%BE%E8%AE%A1%E6%96%B9%E5%8F%82%E4%B8%8E%E6%8A%95%E6%A0%87%EF%BC%8C%E5%90%8C%E6%97%B6%E6%8F%90%E4%BE%9B%E7%9B%B8%E5%BA%94%E8%B5%84%E8%B4%A8%E8%AF%81%E4%B9%A6%E5%8F%8A%E5%A4%87%E6%A1%88%E8%AF%81%E6%98%8E%E8%B5%84%E6%96%99%E5%A4%8D%E5%8D%B0%E4%BB%B6%E3%80%82%E5%A4%96%E5%9B%BD%E6%88%96%E6%BE%B3%E9%97%A8%E3%80%81%E5%8F%B0%E6%B9%BE%E7%9A%84%E8%AE%BE%E8%AE%A1%E4%BC%81%E4%B8%9A%E5%BF%85%E9%A1%BB%E9%80%89%E6%8B%A9%E4%B8%80%E5%AE%B6%E7%AC%A6%E5%90%88%E4%B8%8A%E8%BF%B0%E6%9D%A1%E4%BB%B6%E7%9A%84%E4%BC%81%E4%B8%9A%E8%BF%9B%E8%A1%8C%E5%90%88%E4%BD%9C%E8%AE%BE%E8%AE%A1%E3%80%82%E9%A6%99%E6%B8%AF%E4%BC%81%E4%B8%9A%E5%A6%82%E4%B8%8D%E5%8D%95%E7%8B%AC%E5%8F%82%E5%8A%A0%E6%8A%95%E6%A0%87%EF%BC%8C%E4%B9%9F%E5%BF%85%E9%A1%BB%E9%80%89%E6%8B%A9%E4%B8%80%E5%AE%B6%E7%AC%A6%E5%90%88%E4%B8%8A%E8%BF%B0%E6%9D%A1%E4%BB%B6%E7%9A%84%E4%BC%81%E4%B8%9A%E8%BF%9B%E8%A1%8C%E5%90%88%E4%BD%9C%E8%AE%BE%E8%AE%A1%E3%80%82%3Cp%3E 3.4.2工程施工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接施工任务方):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设置。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以下各人员之间均不能兼任):3.5.1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方)单位注册;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3.5.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在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方)单位注册,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二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3.5.3施工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施工技术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岗位。3.5.4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注: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2023年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资格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EF%BC%89%3Cp%3E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6-01-22 00:00:00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2-12 10:0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2-12 10:00:0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02-12 10:00:00 开标地点20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EF%BC%89%3C/td%3E%3Cp%3E
招标人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蟾蜍石东路2号
招标人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0-3655960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十一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黄工、刘工 联系电话020-8354553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研究和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0-86212546,020-86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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